政府发飙不如媒体发威
特约撰稿/展 江
自从今年3·15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双汇用“瘦肉精”喂养的猪供应市场以来,食品安全问题给国人再敲警钟。“染色馒头”、“牛肉膏”、“毒豆芽”、“墨汁粉条”、“染色花椒”等令消费者谈食色变,并惊动国家领导人。胡锦涛在视察地方时谈到:“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温家宝点名痛斥“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称诚信缺失、道德滑坡到了极其严重的地步。
于是,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闻风而动,我们从新闻中得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重拳出击,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摸排管控。”“各地陆续查获违法添加案件,并依法从严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官员政绩考核。”
这种对人为有害食品的“严打”,已经到了空前的程度。笔者认为,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再度发飙无疑非常要紧,相信通过强大的行政手段,短期内食品安全形势会迅速改观。然而根据过往经验,能否就此建立惩治严重食品造假掺毒问题,仍然是个未知数。而且,长期依赖行政力量,势必大大增加行政成本,到头来还得由纳税人埋单。
那么对于遏制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这类严重危害民众生存的事故,国人苦苦追寻的标本兼治而又成本低廉之策有没有呢?有。以笔者之见,那就是放手让今天遍布各地、非常发达的新闻媒体,去挖掘一个个食品生产、制造和管理黑洞,去“具体消灭一个个罪恶”。
新闻媒体的第一大职能是监测自然和社会环境,就安全隐患向社会成员预警和填补安全漏洞。正像美国报人普利策所言:“倘若一个国家是航行在大海上的船,新闻记者就是船头上的瞭望者,他要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观察一切,审视海上的不测风云,及时发出警告。”事实上,在普利策的晚年,即19和20世纪之交,美国也曾面临包括食品掺杂使假在内的一系列严重社会问题。于是,“黑幕揭发”自20世纪初应运而生,它是一场大规模社会运动,一批有志于社会改革和社会正义的作家和新闻工作者,利用报刊,以深度调查和犀利言论揭发和抨击了食物掺假、专卖药中含有有害成分等现象,与政界、商界和知识界的进步力量一起,通过激活公众舆论、促使民众觉醒和支持立法等方式,抑制了社会达尔文主义思潮,避免了可能出现的社会失序。其间《纯净食品和药物管理法》(1906年)、《肉食检查法》(1906年)等先后问世,并为他国的立法者所借鉴。
事实上,食品安全作为一个全国性的议题,它是由新闻媒体创造的,其中央视《每周质量报告》居功至伟。从2003年4月“萨斯”肆虐期间创办到今天,已经走过了8个年头。这个周播节目由于精准的暗访调查,其舆论监督效果曾在2004年之前被称为“每周毁掉一个中国名牌”,甚至“每周毁掉一种国粹”。人们在惊呼“我们还能吃什么”之余,不能不为那批电视“黑幕揭发者”的努力所折服。
相比而言,本该比电视更容易做深度和暗访调查的报刊界,在揭发食品安全问题上总体作为有限。主要原因至少有三:一是发行量大的都市类报刊分散在各地,受到的报道限制偏多;二是报刊等媒体受到商业利益的掣肘,有的甚至有“广告客户保护名单”,不报道这些客户的负面新闻;三是报刊对食品安全的报道比较零散。
然而,最关键的不是报刊和广播电视媒体缺乏监督食品安全问题的兴趣,而是有没有宽松的放手监督的社会环境。自2005年以后,《每周质量报告》在地方官商的联合“公关”之下,监督力度逐渐减小,一度变成“消费学校”,甚至在2007年替三鹿集团背书,成为一个耻辱。在经历了大起大落之后,才在最近重振雄风。其背后是高层媒体管理部门和央视管理层的反思和支持。
中外各国的实践证明,新闻媒体是从事各种舆论监督的天然高手,它们具有三大优势:一是起效快,迅速告知社会,引发即时的正面反应,并最终产生延迟性的制度改造效应;二是比各行政部门的管理、整治更具综合性,更能打破地区、行业等的限制;三是媒体的调查、评论等新闻生产成本自己消化,而不需要社会埋单。然而,舆论监督的起起伏伏也告诫我们,这种长效的监督离不开稳定的制度空间。
(作者为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