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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个税法修订征求意见,喧嚣民意要落地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01日06:12  南方都市报

  为期一个多月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见于昨日结束。据统计,征求到的意见数超过了23万条,创人大单项立法征求意见数之最。

  23万条意见,这样一个纪录的取得,既因为个税法修订关系到民众的切身利益,也因为网络使公众意见的快速传递和收集成为现实,更因为公众的权利意识越来越强,面对国计民生发表意见的欲望日渐高涨。当然也不能忘记立法机关的开门立法,才使以上一切因素有了发生作用的可能。

  个税争议的核心无非在于“起征点”和“税制”这两大问题。对个税法调高起征点的期待,直接来自于当下民众对柴米油盐等琐碎生活的感知,而对改革税制的企望,则是个税畸变为“工资税”后的强烈反弹。然而可惜的是,本轮个税调整,原草案的意图已经十分明显,除了税率档次的略微减少,起征点也仅仅准备微调,至于税制则丝毫没有触动的意思。可以说,修订个税法的原初意图和民意期待形成了很大落差。

  这种落差清晰反映到了征求到的意见中。媒体披露,超过七成的被调查者认为3000元的个税起征点太低,另外强烈的呼声是建议个税考虑地区差异和实行按家庭征收。如果说目前关于个税法修订征求意见已经开成了“众声喧哗”的可喜格局,那么似乎不妨认为,以上声音是分贝最高的,其背后的人群也最具代表性,要讲民意,这应该是最大的民意。

  毫无疑问,征求民意是为了吸纳民意。上述一些最强烈最有代表性的声音,能否最后进入立法的环节并发生作用,是考验本次征求民意活动是否真正成功有效的试金石。而正是在这里,一些迹象堪忧。征求意见还远远没有结束的时候,国税总局的一位负责人就表态说个税没有考虑地区差异和实行按家庭征收。这就让人困惑了,个税法修正案未经人大审议之前,应该一切皆有可能才对,如果行政部门已经确定,又何必兴师动众地征求公众意见?

  貌似“众声喧哗”,但却有着迥然不同的重量,这是本次征求意见过程中又一个意味深长的现象。在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的座谈会上,与会的“多数专家认为3000元的工薪所得扣除费用比例大大高于发达国家”,尽管这种说法完全排除了其他一些更具可比性的标准,而且在此之前或之后,也有80%经济学家赞同大幅提高个税起征点的报道,但参加了上述座谈会的“多数专家”的意见却仿佛成了一锤定音,直到意见征求结束,我们看到的总结式表述仍然是,“多位经济专家表示,3000元起征无需再调,要求提高到5000元甚至更高,都缺乏相应的数据支撑。”对此,公众不能不抱有相当的疑问:征求意见难道要先预设一个正确的意见并对其他意见进行排除?

  一言以蔽之,如果税制方面没有一点改革,在节节攀升的生活成本面前,起征点又如此不给力,公众很难对这样的个税法修订表示满意。虽然参加了座谈会的专家曾经强烈呼吁提高起征点的网民“相对于纳税人属于少数,不能认为就代表了所有工薪所得税人的意见”,但可以肯定的是,相对于所有工薪所得税人,这些专家较之网民显然更缺乏代表性。

  从个税争议之始,公众就牢牢把目光盯在起征点上,这与其说是专家所认定的“短视”,不如说是一种无可奈何的结果。众所周知,效果最佳的税制改革仿佛总是遥不可及,在公众眼里,调高个税起征点就成了几乎唯一的可以马上减负的办法,这不是势所必至理所当然吗?

  要么改革税制,要么大幅调高个税起征点,无论源于生活经验,还是本次征求意见所反映,这都是民众关于个税的两个最基本的诉求。发出这种诉求的声音当下已堪称沸反盈天,但能否落地有待观察。我们相信,一个尊重民意的立法者,一定会对其重量审慎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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