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殷国安:药价猛涨10倍,物价局难辞其咎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02日08:08  珠江晚报

  在药品流通领域内一盒售价只有几元钱的药品最终又是如何变成几十元甚至上百元的呢?近日以来,央视调查记者通过采访沈城部分药房负责人、部分药企驻沈医药代表,以及一些医药企业,试图揭去药价上面的那层神秘面纱。(6月1日东方网)

  青岛一家药企驻沈医药代表李先生,以其所就职的药企一盒成本价只有3元钱的常用处方药举例,说明其是如何在进入沈阳市场后最终可以销售到30元钱的:第一个环节是,在药厂的生产成本为每盒3元;第二环节是代理商50%的加价率,变成了4.5元/盒;第三个环节是,批发市场再经过50%的提价后价格已经变为6.75元/盒了;第四个环节是,药房加价12%至15%变成7.76元;第五个环节,一般医院按规定的15%进行加价,医院的零售价已经达到了8.93元;最后,三甲医院加上各种公关,这种药沈阳三甲医院中的真实售价是33.5元。

  这位医药代表揭示的加价过程,使我们看到了一个新问题,这就是看病贵、药价高的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价格主管部门失职。在3元钱的药变成33元的过程中,中间的几个环节加价都不是很严重的,问题出在两头:一是,当药厂的3元药出厂时,“药企在向物价部门进行药品最高零售价申报时,会将药品销售价最高限价尽可能多报,以保证至少有10倍左右的差价”,就是说,这个提高10倍的最高零售价是物价局审批的;二是,在一般医院的零售价只有8.93元,三甲医院却要加上各种公关费用,变成33元,这个价格也是经当地物价局批准的。

  于是我们就要责问物价局:一问,出厂价只有3元的药品,凭什么批准最高零售价30元?二问,三甲医院7.76元的进价,也只应该允许零售价8.93元,又凭什么同意卖33元?这里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物价局知道这里有大量的回扣,但却为医疗腐败大开绿灯,闭着眼审批,他们可能不是对人民不负责任,而是被奸商收买了;另一种情况,物价局确实不知道药品出厂价和层层加价的情况,只听医院报告,稀里糊涂地审批的。湖南湘雅二医院把出厂价15.5元的药卖到213元,湖南省物价局官员后来就表示,当初没有及时了解到15.5元/盒的出厂价和30至40元/盒的医药公司购进价等重要信息,导致制发的136元/盒的投标报价指导价偏高。这真是“糊涂虫当家,老百姓倒霉”。

  当医疗暴利超过贩毒时,当药品价格翻10倍时,我们都应该问责物价局,你是怎么审批的?一种办法是,所有项目都弄清出厂价,在出厂价的基础上加价;一种办法是,严格审查医院的药品进价;总而言之,不能让回扣进入药价。这种情况一旦发生,就要追究物价局的责任。再这么乱批药价,就请引咎辞职,因为权力在你们手里已经成了人民的灾难了。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编辑:SN004)
您对本文的观点:
顶:0
踩:0
请给本文打分:
5 4 3 2 1
4.5本文目前得分: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