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梅新育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
利比亚战乱爆发至今已有数月,中国在利比亚资产损失几何,对此,商务部发言人姚坚曾表示,目前中国在利比亚承包的大型项目涉及合同金额188亿美元。不少舆论据此大谈“中国在利比亚投资损失188亿美元”云云,但这种说法纯属误解,并有误导公众之嫌。
中国在利比亚直接投资甚少,中国公司在利比亚的项目大部分是承包工程;姚坚所说的188亿美元指的是合同金额,而不是我们在那里的直接投资。
首先,合同金额不等于受损的资产金额。假如某家中国公司在战前与利比亚有关企业和政府部门签署了1亿美元的直接投资合同,但未及实施就因爆发战乱而暂停实际投资行动,那么,尽管这1亿美元合同金额要纳入“188亿美元”范畴,但这家中国投资公司实际上并无任何实际资产损失的风险。
同样,承包工程遭遇政治性风险后可能的损失包括应收工程款成为坏账、留在工地的装备损失、已建成工程受损坏等,不等于工程合同的总金额。假设一家中国工程公司与利比亚政府签署了2亿美元的安居房建设合同,工程款分期支付,项目已经全部建成验收合格,利比亚政府已经支付了前几期款项,剩余最后一期2000万美元尾款待付,那么,尽管这2亿美元合同金额也纳入“188亿美元”的范畴,但这家中国工程公司的实际损失可能就是2000万美元的尾款。
其次,由于我们在利比亚承包工程项目的特点,应收工程款彻底沦为坏账的风险较低。我们在利比亚承建的多数是住宅、道路、灌溉渠道等民生工程,发包方是利比亚政府。这样,战乱过后,不管最终结果如何,继任政权都有偿还这笔债务的国际义务,这是国际惯例。
第三,应收工程款暂时拖欠对不同规模公司的影响程度不一样。如果承建公司资金周转能挺过去,账面上的损失或许就不会实现。如果承建公司因流动性危机而倒闭,那么应收账款拖欠就有可能成为真实的永久性损失。即使对这些遭遇资金周转困难的中型企业,我们已经建立的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风险保证等体系也能助它们一臂之力。▲(作者是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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