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物价局发布了征集水价听证会参加人的公告,然而截至6月7日(即最后一天),未收到任何市民的报名。有市民表示,不愿参加“走过场听证会”。东莞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表示,水价上涨是每个市民生活都必须面对的问题,无人报名参加这只是说明消费者非常不成熟,民主素质有待提高。(6月9日《京华时报》)
自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制度实施10年来,这可能还是“破天荒”的头一遭。市民说不愿参加“走过场听证会”,消委会负责人说“消费者非常不成熟”。孰是孰非?还是让事实来说话吧。
多年来,各地每次举行价格听证会,媒体都会进行详尽的报道。但纵观这方面的报道,可以发现一些普遍性的现象——
一、反对调价方案的消费者很难成为参加人。调价方案是由物价部门拟定的,听证会也是由物价部门组织的。谁都不希望自己拟定的方案被否决,所以在选择参加人的时候自然就倾向于赞成者,或者有意地控制赞成者与反对者的比例,即让前者明显多于后者。同时,申请涨价的单位或物价部门还会私下去找听证会参加人——名义上是“沟通”,实际上就是“公关”。于是听证会常常是“无人反对”或“只有一人反对”……
二、反对调价方案的参加人难有发言的机会。听证会是由物价部门组织的,主持人当然也是物价部门的人。主持人让谁发言谁才能发言,并不是谁想发言就可以发言,而且发言的时间也由主持人控制,于是,反对者很难得到发言的机会,或者发言的时间很短,这也是反对声音微弱的原因之一。2009年12月,哈尔滨市物价局组织的一次水价上调听证会,13名消费者中只有一名退休教师坚决反对涨价,由于一直得不到发言机会,他向主持人丢了一瓶矿泉水以示抗议。
三、反对调价方案的声音一般不会得到采纳。《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规定,“定价机关在作出定价决定的时候应当充分考虑听证会的意见”。但怎样才算是“充分考虑”,却没有什么标准——即使反对的声音占压倒性的优势,物价部门也可以坚持涨价的方案。事实上,不少听证会上的反对意见也是很强烈的,但最终都归于无效。说起来价格决策经过了征询民意的程序,实际上民意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尊重。
由此可见,东莞市民都不愿参加听证会不是因为他们“非常不成熟”,而是因为听证会确有“走过场”之嫌。如果说哈尔滨那位参加人扔水甁是“有形”的抗议,那么东莞市民拒绝参加听证会则是一种“无声”的抗议。对此,真正应该反思的不是消费者,而是物价部门及其听证制度。 盛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