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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东方周刊:我们得到了财富却失去了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20日14:12  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

  本刊评论员

  为何哈药总厂敢于持续地、明目张胆地排放有毒气体?为何从2005年起,五六年的时间,群众反映、投诉,当地媒体报道、披露,都奈何不了这个大型国有企业?

  近日,一位国资委领导在敦促央企履行社会责任时,提出企业要善待消费者、善待社会、善待员工、善待环境。

  “善待环境”的提法让我们感到新鲜和温暖。这表明,我们开始承认那个任我们开发、索取、宰割、蹂躏的环境,也是一个生命体,也应该得到善待。

  以前,“环境”这个词语是被忽视的,因为与利益的直接关联不大;而且它广漠博大、取之不尽、用之不尽⋯⋯

  非常不幸,这种忽视已经太久,其造成的灾难性后果,比比皆是。

  2010年7月,中国最大黄金生产企业、第二大矿产铜生产企业“紫金矿业”,向汀江排放万吨污水,造成被称为“客家母亲河”的汀江水质严重污染、数百万吨鱼类死亡。

  事后,美国学者、亚洲研究会主任伊科诺明就这个恶性环保事件,称“在中国,紫金矿业不是什么特例,而是一种常态”。

  似乎是为了印证这位美国学者的观点,2011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中国医药百强企业哈药总厂,被央视曝光“污染物硫化氢气体超标千倍”。

  当媒体揭露出哈药每年用于广告的费用,是其环保支出的27倍时,人们对这个企业的质疑更加强烈。

  最沉重的追问,不是哈药总厂支付给明星的叫卖费多么惊人,也不是其排放的有毒气体超标多少倍;而是---

  为何哈药总厂敢于持续地、明目张胆地排放有毒气体?为何从2005年起,五六年的时间,群众反映、投诉,当地媒体报道、披露,都奈何不了这个大型国有企业?为何一位具有“省政协委员”头衔的教授,连续两年征集数十名政协委员签名、联名提案,也不能阻止哈药总厂肆无忌惮地排放有毒气体?

  答案简单而令人沮丧:造成严重环境灾难的企业,多是大型国有企业,他们财大气粗,其管理者的级别动辄局级、部级,远远高于当地环保局长,以及环保局长的上级---县长、市长;同时,这些大企业还是地方政府的衣食父母。所以地方政府宁愿牺牲环境,来换取GDP、换取财政收入,而不敢得罪财神爷。

  这种状态下,其结果是,环保部门的“公权”, 变成了这些大企业用几个小钱就能买到的“私权”。据2010年公布的《中国环境状况》显示,仅2009年一年就有171件“突发环境事故”。

  近年来,“血铅儿童”的悲剧在各地频频上演,其对儿童的危害程度和范围,并不比“毒奶粉”小。但我们至今没有见到一个企业管理者,像三鹿乳业那样,接受法律的审判,承担刑事责任。倒霉的只是几个科级或副科级的环保局局长、副局长。

  因为三聚氰胺奶粉是制假售假、是刑事犯罪,而血铅儿童的悲剧属于“环保事件”。只要贴上“环保事件”的标签,企业法人就能免责、免罪。在环保问题上,我们对企业太宽容了。

  我们的宽容来自对企业家创造社会财富的感恩,但我们的包容却纵容了他们对人和自然的漠视和狂妄。

  我们这个穷怕了的民族,对财富创造的执著和崇拜,已达到非理性的程度。

  我们得到了财富,却失去了安全---食品安全、健康安全,乃至生存安全⋯⋯

  江河里的汞,空气中的铅粒子,城市里的垃圾,海滩上的油迹,我们已经使环境退化,已经在大自然身上凿下难以治愈的创伤。

  我们在讨论企业的社会责任时,曾经强烈地谴责过企业的挥霍、侵吞,以及见利忘义的假冒伪劣、弄虚作假。然而,这一类社会责任缺失损害的只是我们当下的利益;说得重一点,也仅仅是对人的掠夺,但企业对环境、生态的破坏,是掠夺自然、掠夺我们的子孙后代⋯⋯

  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汤恩比说:“要将自然从人类的技术活动所造成的破坏状态中拯救出来,需要人们皈依一种广义的‘宗教’⋯⋯”这个广义的“宗教”,就是“万物有灵论”,以及以人为目的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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