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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言平:“蓝月亮”自证清白还不如去打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28日14:39  新民晚报

  时言平

  吃穿住用行等诸多民生消费领域,特别引人关注。近日,打着“亮白增艳”、“洁净更保护”宣传口号的蓝月亮洗衣液被指含有致癌物质荧光增白剂。

  当然,蓝月亮洗衣液是否会致癌,如今更多的还是停留在舌战上:“打假专业户”王海依据消费者王峰得出的检测结果,将代理王峰状告蓝月亮及其代言人杨澜,而蓝月亮则称产品合规无害,并郑重声明:“近期别有用心之人在网络上散布蓝月亮洗衣液所含荧光增白剂对人体有害的不实言论”。

  不可否认,在消费环境问题不断的现实里,确实存在那么一些“别有用心”、利用民众的消费恐惧心理制造谣言,以此打压对手进行恶性竞争或谋求私利的人。然而,谣言总是滋生于恐惧的土壤,而日常消费领域的信任危机,孕育了这样的土壤。

  消费者有质疑的权利,而企业商家则有自证清白的机会,当然也是义务。在这一点上,面对洗衣液致癌的传闻,蓝月亮最好的危机公关便是以有力证据和事实真相来消除因此造成的负面影响,“别有用心者制造不实言论”的声明挽救不了这场危机。而从目前国内大多数企业商家在面对危机的时候,往往都是仅靠一面之词的声明作为公关的例行程序甚至杀手锏。

  但公众显然不会相信这样的一面之词,他们相信的是权威的检测机构和公正的法律。王峰拿着蓝月亮到权威机构去检测,王海代理他将蓝月亮及品牌代言人杨澜诉诸法律,其实就印证了这么一点,轻飘飘甚至矫情的声明难以祛除积压在消费者心头的疑云。

  既然消费者提出质疑,可以将企业商家诉诸法律。那么商家也有同样的权利,也可以利用司法救济证明自己的清白。既然认为有人“别有用心”造谣,那完全可以将他告上法庭。法庭的判决恐怕比任何公关手段取得的效果都要更加有效且明显,可为何鲜有企业商家这样做呢?

  怪诞之处在于,当下的企业商家在面临信任危机的时候,要么凭一面之词作口舌之辩,要么请公关公司稀释谣言转移消费者注意力,要么寻求寻找公权的庇护,鲜有人想到利用司法渠道来辟谣证明清白。而究其根源,恐怕有些是觉得司法途径太过麻烦,而有些确实是自己屁股不干净。众所周知,上诉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企业商家能否拿出严密有力的证据为自己辩护,恐怕才是走司法救济道路最难突破的难题。

  要让法律成为企业抵御谣言的保护伞,关键还在于企业商家平时真的做到合法生产经营、清清白白。这样的话,面对信任危机的时候,追究造谣者法律责任才能有底气,司法救济才会成为他们危机公关的首要选择。而透过当前的环境来看,面对谣言危机,企业和商家恐怕不是想不到这条路径和这个最佳的辟谣手段,也许不是不想不会,而是不能不敢。

  延伸到整个社会,为何有些人有些机构组织,在大叫自己遭到谣言诋毁攻击的时候不敢寻求司法救济,是他们不知道运用司法武器自证清白、保护自己吗?他们的声明中口口声声“将诉诸法律,追究造谣者责任”,由此看来,他们也不是不懂,而是还存在着别的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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