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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家兴:引入公开透明必积聚慈善动力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10日01:25  京华时报

  本报特约评论员陈家兴

  纲要引入公开透明的理念与制度,是对民众慈善心理的契合以及慈善诉求的回应,更是对中国慈善事业的一次拯救,是对慈善机构公信力的一次重建。

  在郭美美事件及由此引发的红十字会信任危机冲击社会心理一段时间之后,慈善机构与行业或许迎来了一个有决定性意义的转机。

  这个转机的一个标志性动作,当属《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这一由民政部担纲的纲要,已进入公开征求意见环节,其最大的亮点是引入公开透明的慈善理念与制度。

  公开透明的理念其来不算早,如果把引入视作黎明,那么黎明之前则充满了公众质疑的长夜艰辛。“郭美美”以慈善机构的名义炫富,只是点燃了慈善机构信任危机的社会情绪导火索,背后则是多年来公众在献爱心过程中诸多伤心不爽感受的情绪叠加和淤积。从公众质疑捐款手续费过高,到“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的“万元餐”;从南京慈善总会副会长潘锴红非法集资5000万,到爱心捐款的使用公众基本不知情,人们的慈善之心一次次被伤害,心中的疑问一次次叠加却得不到有力证伪。

  慈善机构,原本最应该引入公开透明的理念和制度。因为慈善是爱心的自发涌现,在公众心里,捐款是爱心的媒介,是“身不能至、心向往之”的情感表达,谁也不希望这份爱心进入暗箱操作,最后不明不白。捐出去了,就两眼一抹黑,甚而这里传出借爱心敛财、那里爆料慈善机构胡吃海喝花钱大手大脚,公众的慈善之心怎能不受伤,慈善的热情怎能不受抑制?

  在这个意义上说,纲要引入公开透明的理念与制度,是对民众慈善心理的契合以及慈善诉求的回应,更是对中国慈善事业的一次拯救,是对慈善机构公信力的一次重建。纲要中,从推行慈善信息公开透明制度,完善捐赠款物使用的追踪、反馈和公示制度;到建立健全慈善行业信息统计制度,完善慈善公益信息统计平台,及时发布慈善数据,定期发布慈善事业发展报告,这样的积极努力,或能使慈善机构与行业的运行、程序、环节均置于阳光之下,接受公众全方位监督。

  慈善机构与行业是一个需要用爱心浇灌的领域,唯富德有爱者居之,唯以公开透明法则行之,方能令天下有爱心者从之。因此,欲以慈善之名牟取私利者,趁早远离;欲以种种手段和理由阻挠公开透明进程以浑水摸鱼者,趁早放手。那种只献爱心不问去处的初级和粗放式的慈善行为,已越来越不被人们选择。唯有让公众清楚自己的每一笔捐赠都有明确的去处,公众才愿意在慈善路上大步前行。这种彻底的公开透明,正是中国慈善事业向更高质量和更高水平发展的根本动力。

  中国已跻身于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尽管汶川大地震见证了公众喷涌的慈善热情与潜力,但只有平常时候的爱心捐赠与慈善活动,才能彰显我国慈善理念、制度、模式的水平层次。我国慈善事业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称,与公众爱心不相称,其间的距离就在于慈善理念与制度的落后。在这个意义上,公开透明的引入,或将成为中国慈善新一轮发展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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