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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效仁:准院士“情妇门”由谁来“证伪”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14日08:04  大洋网-广州日报

  妻子曹霞一篇《中科院院士段振豪包养二奶、小三、小四,养私生女》网帖,直指丈夫挪用科研经费包养情妇,将本年度院士候选人、中科院地球深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段振豪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这一说法被段否认。(7月13日《中国青年报》)

  到底信谁,我有些糊涂了。从情理上说,作为一个知荣耻爱面子的知识女性,应深谙“家丑不能外扬”的潜规则。除非荣耻与共的夫君“做绝了”,以至于“忍无可忍”,否则妻子不会撕开脸面自揭伤疤。何况曹“做过律师,讲求凭证据说话。”又不乏反科学腐败的公义之心。

  段振豪似乎也有他的道理。“别说包养情妇,我没违规给任何人报过一分钱。你可以去查。”倒也底气十足。他甚至说,自身科研任务繁重, 都不知道酒吧在哪里,根本没有时间“包二奶”。况且段已进入今年中科院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经过了严格的审查与公示,相关机构岂能有眼无珠?

  可常识又让我倾向于曹女士,不仅其掌握证据,且近年来科研界确实不“干净”。挪用科研经费,“吃喝嫖赌全报销”的大有人在;养情妇包括非礼学子的男“叫兽”同样不乏其人。

  候选院士“情妇门”毕竟不是“家务事”,不是一般的“家丑”,而事关婚姻道德、学界公德以及纳税人的知情监督权,岂能听之任之。因此,亟待职能部门包括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弄清真相。 (刘效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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