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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多拉:“价格听证专业户”是怎样产生的?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18日08:14  珠江晚报

  成都四名“价格听证专业户”近日被网络和媒体曝光。其中一个名叫胡丽天的老人,在随机抽签中次次被选中,7年里一共参加过19次价格听证会,先后支持过涨水价、涨的士价、涨停车费、摇号购车等等。这四名“价格听证专业户”因多次在听证会上对涨价投赞成票,被网友质疑为“听证会托儿”、“最牛群众演员。(7月17日《现代快报》)

  胡丽天等四人被指为“托儿”、“群众演员”,说明他们的代表性受到了消费者的质疑——人们既质疑他们成为消费者代表的程序是否正当,也质疑他们那种“政府收任何费都有理”的态度,能否真正代表消费者的利益。

  从逻辑上讲,消费者质疑“听证专业户”能否代表消费者的利益,这种质疑首先应当从程序开始。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听证会参加人由下列方式产生:(一)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二)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三)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照此规定,像胡丽天等四人那样,通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或被推荐的方式成为消费者代表,进而成为“价格听证专业户”,从程序上讲并没不妥。

  然而,“程序上”没有问题不等于“程序”本身没有问题——《听证办法》规定的消费者代表的产生程序,其主要的问题在于,对自愿报名、随机抽取、推荐等形式的规定太过笼统,很难防止主持其事者从中“做手脚”。比如,有关方面从自愿报名者中指定消费者代表,或者以“委托推荐”的名义确定消费者代表,有助于保证消费者代表“听话”、“可靠”。某些无条件地支持涨价的“听证会托儿”,很可能就是通过这种方式产生的。

  所以,关键的问题是要修改、完善《听证办法》的相关条款,最大限度地保证消费者代表产生程序的公平、公正。其一,明确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委托推荐等方式所产生代表人数的合理比例,使每一种方式都能产生一定比例的消费者代表,使消费者代表具有相当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其二,加大消费者代表产生程序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将每种方式产生消费者代表的过程都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其三,适当增加消费者代表产生的形式,通过一些选拔性、竞争性的渠道,使那些既有参与热情又有专业能力的消费者脱颖而出。其中一部分人如果成为“价格听证专业户”,将能从消费者的立场和利益出发,真实有力地发出消费者的声音。

  潘多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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