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
针对水浒文化的反腐内涵,山东省梁山县进行深挖整理,提炼总结,形成了水浒反腐“十八招”,即18个经典故事,包括:除暴安良、威武不屈、抱打不平、伸张正义、倡树正义、勇于抗争、以身作则等,日前在此基础上建成国内首个“水浒特色”廉政教育基地。
暂不知专家们依据小说中的哪些情节整理提炼出水浒反腐“十八招”,也不知依据何在,我只知以今天的反腐要求和目标来衡量梁山好汉的反腐行为,会发现好汉们的反腐之道不足以为后世效法。
首先,反腐理念成问题。“只反贪官不反皇帝”,这是梁山好汉聚义后确定不移的造反原则,足见他们根本没认识到皇权专制制度乃是腐败的总根源,皇帝老儿才是所有腐败分子的总头目。在这一造反原则主导下,梁山好汉只是将反腐矛头对准个别贪官,如蔡京、童贯、梁中书等,而没有将矛头对准让腐败得以产生的制度,也就是说实施的只是个案反腐而非制度反腐,这样的反腐根本不能触及腐败产生的制度基础。
其次,反腐手段成问题。梁山好汉靠暴力而非法制反腐。以智取生辰纲为例,吴用设计了名为智取实为抢劫的行动,用强抢手段劫取贪官的不义之财,本身就具有非正义性,不足称道。再以著名的李逵坐堂为例,虽然李逵在“庭审”中表现出来的嫉恶如仇的正气令人赞赏,但其断案的依据和方法则毫无法理可言,纯粹是凭意气和个人好恶判案。至于其打着“替天行道”的大旗,“抡两把板斧,一味地砍将来……只顾砍人,不问军官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的流氓行径,则更不符合现代法治之道。鲁迅在《集外集·序言》中明确表示,对“不问青红皂白,抡板斧‘排头砍去’的李逵”深感“憎恶”。先生在《流氓的变迁》一文中说:“他们所打劫的是平民,不是将相,李逵劫法场时,抡起板斧来排头砍去,而所砍的是看客。”梁山好汉不但杀人,还开黑店,卖人肉包子,下蒙汗药,“将精肉片为巴子,肥肉煎油点灯”。无须依据法律,也无须庭审,要杀便杀,而且不但杀贪官污吏,还滥杀无辜,这样的反腐之道值得今人借鉴吗?
还有,好汉能否成为真正的反腐“好汉”,也大成问题。且不说宋江在上梁山之前,其身份只不过是小小的郓城押司,但却能做到仗义疏财,出手宽绰,也不知其钱财是哪里来的,就以神行太保戴宗来说,小说写到宋江被刺配到江州首次碰到神行太保时,身为节级的戴宗出口便骂道:“你这黑矮杀才,倚仗谁的势要,不送常例钱来与我?”可知,当时身为大宋的中层官员,戴宗不仅飞扬跋扈,目无法制,而且还是个大贪官。或许有人会说,戴宗他们穿着官服时是大贪官,一旦脱下官服、穿上“匪袍”后就会成反贪勇士,不然。我敢肯定,假如最后不是被朝廷招安,啸聚梁山的一百零八将最后都会在等级制、世袭制和官本位制度的腐蚀下迅速腐化堕落,十有八九会成为腐败分子。
看来,专家们总结出来的“水浒”反腐十八招,招招都有问题,其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暴力反腐、痞子反腐、以腐制腐,结果难逃与当朝贪官同流合污的结局。这与今天强调的制度反腐、法制反腐和民主反腐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两种途径,梁山县怎能错将梁山好汉的反腐经当做宝贝来念,建成国内首个“水浒特色”廉政教育基地来炫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