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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限地价控房价”,警惕伤害房屋质量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6日04:06  新京报

  ■ 社论

  在对“招拍挂”的土地出让方式进行全面改革之前,任何一种土地出让方式的尝试,因为配套措施的缺乏,在某种程度上都具有制度试错的风险。

  为破解高房价的难题,在2009年试点“限房价、竞地价”、2010年试点“限地价、竞配建政策性住房”等土地出让方式后,近日,北京市国土部门尝试“限地价、竞房价”的土地出让方式,继续在土地出让方式上进行试验和突围。

  很显然,通过确定土地价格,并且限定房屋最高售价的方式,体现了政府调控房价的诚意和让利的原则。

  不管我们如何看待地价与房价的关系,但长期以来,地价的快速上涨无疑成为房价上涨的重要推手,在房屋的总价格中,地价本身的成本就占到了40%以上,甚至在有些地方出现了地价高于当地二手房价格,即“面粉贵过面包”的怪象。

  因此,在土地资源日益稀缺的情况下,如果不改变“招拍卖”的单一出让方式,改变土地市场恶性竞争的状况,为土地市场降温,则高房价难以回落。

  事实上,自本轮房地产调控伊始,国务院就提出要改变土地出让的方式,在“招拍挂”的基础上尝试综合评标、搭售保障性住房等各种方式。这无疑体现了政府调控房价的诚意和决心。

  作为一线城市的北京,土地市场的一举一动都牵动全国房地产市场的神经。无论是2009年尝试的“限房价,竞地价”,还是去年实施的搭售政策性住房等综合评标的政策,根本目的都是为土地市场降温,降低政府在土地市场的收益,从而引导开发商主动理性降低房屋销售价格,同时引导区域房价水平定位。

  政策的风向标意义无疑是积极的,从7月份一线城市土地价格的走势看,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只有北京的土地价格出现了环比的回落,这无疑是政策初见成效的结果。

  但是,在对“招拍挂”的土地出让方式进行全面改革之前,任何一种土地出让方式的尝试,因为配套措施的缺乏,在某种程度上都具有制度试错的风险。

  北京这次通过确定地价,并且鼓励售价低者获得土地使用权,而且规定未来的售价只能降、不能涨的方式,客观上的确稳定了房价,但是,在商品房总体供应仍然偏少的情况下,一旦限定了开发商的售价,开发商为了保证利润,势必会在房屋建筑质量上做文章。

  这次出让的地块,尽管当地的楼面价差不多是6000元每平,而最高售价限定为13600元每平,似乎给了开发商一定的利润空间,但和当地17000元每平的商品房比较,价格依然偏低。得到这块土地的开发商为了确保利润,要么通过修改规划,要么在小区配套和房屋建筑质量上做足文章,使得未来房屋质量风险陡增。

  因此,为了确保“限地价,竞房价”真正能够起到遏制高房价的政策目的,能够使民众在得到实惠的同时,还能对房屋的品质放心,我们建议,对于这种通过“限地价,竞房价”方式获得土地的开发商,必须严把建筑质量关,并且通过在出让合同上额外增加“房屋质量额外担保”条款,或者通过提前收取房屋质量风险抵押金的方式,以避免开发商偷工减料,确保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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