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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乔:红十字会应整肃慈善商业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8日03:48  京华时报

  本报特约评论员 吴乔

  慈善与商业,再也不能混为一谈,更不可一笔糊涂账,而应泾渭分明,必须让慈善的归慈善,让商业的归商业。

  本应搞慈善,却卖起了保险。央视对红十字博爱项目的调查,揭开了一些企业和个人借慈善名义牟利的冰山一角。

  原南京市慈善总会副会长潘锴红,顶着“优秀民营企业家”的光环,终以非法集资5千万而被捕,已经从一个侧面宣告借慈善搞商业的商业模式破产。此次红十字博爱项目借慈善卖保险,令公众心冷,则从另一个侧面表明,借商业搞慈善的慈善模式也已穷途末路。

  慈善与商业,原本可以相互帮衬,各显所长,各得其所,却为何沦落到慈善每每被商业挟持的地步?借慈善搞商业,企业家或能凭“慈善家”博一时名头,进而借此在市场竞争中获胜,但商业终归要按市场规律行事,不能靠社会各方的慈善爱心过日子,“伪善”的面孔终有被识破的那一天。而借商业搞慈善,慈善往往会引狼入室,终而被裹挟被利用甚至被诱惑,把正业抛在一边,攫取慈善羊头下所卖的狗肉利益。

  越来越多的慈善与商业运行实践表明,商业对慈善实体和名誉的侵蚀甚为严重,已经危及慈善机构的公信力、慈善行为的号召力。至此,慈善与商业,再也不能混为一谈,更不可一笔糊涂账,而应泾渭分明,必须让慈善的归慈善,让商业的归商业。

  慈善机构的分内事、主业就是搞慈善,而不是去搞商业活动。对商业是外行,慈善机构搞不懂,也易着了商业的道。对慈善应是行家,慈善机构不搞在行的分内事,则是一种失职。不要埋怨企业不会轻易搞慈善,认为必须给企业借用名头才能从企业那里获得捐赠,慈善机构也不是讨饭的行当,要低三下四地求企业大发慈悲。

  慈善机构应善于用得当的慈善理念和慈善行动去感召人、吸引人、化育人,同时也要用自身的清白、公正、公开、透明去建树公信力,赢得各方信任。今天,一些慈善机构不作为,或者劳而无功,与此二者的不同程度缺失有关。这两方面都没做到位,却去图谋借商业搞慈善,是不可能成功的。这两方面如果都做得很成功,或许根本不需要去搞什么商业,企业和个人潮涌的慈善之心和慈善之为,只怕慈善机构根本忙不过来。

  面对质疑,红十字总会秘书长承诺将改革,称要把门打得开开的,让大家走进来看。若是要改革,要开放,就必须先把自己的内功练好。对各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慈善商业行为和关系整顿清理,回归到慈善的主业和正道上来。同时,彻底让自己的内部工作运行和慈善行为运行公开、透明,让自身过得硬,经得起公众的打量乃至晾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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