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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层层解构那张致命“打捞许可证”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9日02:39  扬子晚报

  郑州一名市民溺水,当地的公益搜救队欲施救遭到巡防队员阻止。巡防队员要求打捞队出示“打捞许可证”,最终溺水者死亡。经调查,郑州市并不存在“打捞许可证”。巡防队称不能确定搜救队的专业能力,本着对其负责的态度予以禁止,同时否认曾要求其出示打捞证(8月8日《扬子晚报》)。

  阻止救人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

  让我们分析此案:有市民溺水,存亡不可知,但有存活可能;公益性质的搜救队队员要下水救人,至少,是法律框架内的自由选择行为;巡防队员的阻止搜救队队员救人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阻止搜救队队员救人同时,没有巡防队安排的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已经展开营救;阻止直接导致了溺水者处于无援境地;阻止时,溺水者存亡不可知,但,如果不能肯定溺水者已经死亡,则阻止他人营救,同时自己也不能提供营救,精神正常前提下,应明知溺水者死亡结果的必然发生,却放任必定之结果发生,显然,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

  总之,本件事,绝不能轻描淡写为道德问题、纪律问题了。应立即立案,启动刑事调查,予法律以交代,予死者、社会以交代。(湖北 许斌)

  我们为什么这么喜欢“证书”?

  据有牛人总结中国人办证文化,最常见或最常用的证书计80种,诸如准生证、出生证、健康证、身份证、毕业证、结婚证、离婚证、游泳证、宠物证、下岗证、失业证、养老保险证、火化证和安葬证、死亡证等等。还有的地方居然发明了什么“良民证”以及领取养老金需出具当事人“生存证明”。在这样的证文化泛滥背景下以及好证癖时代,我不知道对于有些人来说,还有什么证件名称想不出来。何况,虽然经记者调查,郑州市并不存在“打捞许可证”,巡防队也否认曾要求其出示打捞证,但遗憾的是,巡防队在给记者的书面回应中却承认了当时想到了“救生员资格证”。由此足以证明,哪怕人命关天,巡防队依然走不出“证文化”的怪圈。

  行政权力到底是“为民”而设,还是“为证书”而设?以后遇到类似的突发事件,在没有足够的专业能力或经过专业培训和资格认证的情况下,到底要不要见义勇为?

  (安徽 王志顺)

  “谁批准了?”这是多么熟悉的句式

  搜救队员将死者遗体打捞上来只花了6分钟,而在此之前,从市民溺水到搜救队员下水,光是巡防队员与领导沟通就花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

  有没有要求打捞队出示“打捞许可证”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制造悲剧的不是这个子虚乌有的“打捞许可证”,而是一道无形的枷锁,压制了人的善念和本能。搜救队员牛振西回忆说,当他们准备下水救人时,巡防队员问他们,经过谁允许了在这救人?经过谁批准了?

  这样的句式,我们是多么的熟悉啊!

  尽管现实中并没有这样的规定,更没有谁被赋予过批准救人的权力,然而“凡事必须经过领导批准”则已然强大到有些变态。那些生活在底层的巡防队员应该有感情的,之所以问出这样的问题并不意味着他们就良心泯灭,更可能的一种原因是他们已经在各种各样的潜规则和有形无形的制度下压抑太久,以至于形成了一种没有独立人格的职业本能。哪管你人命关天,上来就是一句例行公事的“经过谁批准了?”

  对于制度的过度迷信和盲从,造就了心灵的一片苍凉和荒芜。那些恐怕连编制都没有的巡防队员是可恨的,也是可悲的。作为直接责任人,他们现在被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并且可以预想,此后他们也必将接受严厉的处罚。然而他们能够挣脱乃至反抗那道“领导批准”的枷锁吗?挣脱不了,反抗不了,是他们的错吗?

  (云南 吴龙贵)

  是乱设行政许可的坏习惯在杀人

  我认为,纠缠于这个“打捞许可证”已经没有意义,事实上,从巡防队阻挠救援的表现看:即使其没有明确说要“打捞许可证”,但其行为与要证无异,是在滥用行政权力、乱设行政许可。

  巡防队员有设置行政许可的资格吗?当然没有。极具讽刺性的是,在巡防队员的工作职责中,有一条是“维护社会秩序,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活动,保护公私财产和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可在这起事件中,不苛求你们巡防队员去见义勇为,在有人落水的时候去舍身救人,当打捞队的队员准备见义勇为下水救人的时候,你们为救人者让出一条路就可以了。可是,他们还阻挠别人救人!

  他们为什么会这么做呢?是那种违法滥设行政许可的不正之风泛滥成灾的灾难性后果。事事都得经过自己的批准,这是一种病态的权力癖好。虽然《行政许可法》早就实施了,但在“权力利益化,利益部门化”的语境下,乱设许可之风并未得到遏制,甚至愈演愈烈。没有许可,哪来权力,没有权力,哪来利益?行政部门都把“许可权”死死地抓在手中。滥设许可之风蔓延,甚至连巡防队这样协助权力进行执法的部门,都在潜移默化中养成了滥设许可的权力恶习。这种逻辑根深蒂固以至没有了底线,甚至在别人救人的时候,他们也会习惯性刁难,谁让你救人的,谁让你做好事的!我们看到的只是那种享受“签字许可”的权力欲,才不管你性命攸关!(北京 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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