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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灵:别让正常诉求变成悲情控诉

  □志灵(北京职员)

  贵州一家公司近2年来拒发130多名民工的600多万工资,两名农民工屡次讨薪无果爬上塔吊,一住就是68天。贵州六盘水市政法委副书记为劝说两人下塔吊承诺支付工资。走下塔吊后两人被拘留。(相关报道见27日本报05版)

  当“农民工”、“屡次讨薪无果”、“爬上塔吊”这些悲情字眼,被同一个事件串联起来呈现在公众面前时,非常容易激起道德上的义愤。但是,在评判任何一件事情之前,首先要搞清楚基本事实。

  据悉,从已披露信息看,两个人的农民工身份明显存疑:两人之中有一个在工地上投入了部分资金,另一个人则是购买了一台吊车自己当司机。为什么看起来并不十分符合“农民工特征”的当事人,愿意以“农民工”最为悲情的表达方式——爬塔吊,来表达诉求呢?

  在被围观就意味着权益可能得到保障的时代,诉求能够被围观是非常幸运的一件事。或许有人会说,如果这两人事后被证明不是真正农民工,是不是我们的围观善意被欺骗了?我觉得不能这么简单下结论,因为不管两人是否为农民工,这件事暴露出来的诉求表达渠道不畅也是不争的事实。

  想想当初,一个农民工爬上高塔,很快就成为社会关注焦点,可现在爬上高塔的持续时间竟然得延长到68天。这说明,如果正当诉求表达,一旦变成悲情的比拼,其结果只能是没有最悲情,只有更悲情。在正常诉求得不到很好表达的环境中,谁能保证其他人不会因屡次讨薪未果也同样走上类似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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