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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社评:刑诉法修正草案并非“倒退”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01日08:28  环球时报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民意,这是现行刑诉法的第二次修正,修正内容有可能超过原条文的1/4。修正的大方向显然是保障人权、限制公权力,这个大方向是中国社会这十几年对公平正义不断追求的结果,今天中国人对程序正义的觉醒是空前的。

  然而中外舆论对刑诉法修正案并未报以掌声,反而围绕“拘留通知条款”提出并不专业的质疑,认为修正案对就拘捕通知家属的几项例外规定,是为“秘密拘捕”埋下的伏笔,一些人宣称这是刑诉法的“明显的倒退”。

  “倒退”说肯定站不住脚,因为对于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在24小时内就拘捕通知家属的规定,在以前的刑诉法里一直就有,修正案草案将这种特殊情况做了更严格的限制,在艾未未案引发关于是否及时通知了家属的争议后,尽可能保障家属的知情权,避免案犯哪怕在一个短时间内去向不明,显然与刑诉法的修正目标是一致的。

  西方一些媒体对修正案草案“通知家属”条款的攻击,是对艾未未案不满的情绪残留。中国少数人跟着起哄,宣称草案“太可怕”,或者是没搞懂刑诉法“通知家属”条款的来龙去脉,或者是跟着西方舆论的调子跑惯了。

  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在程序正义上的进步比比皆是,比如它对非法取证做了严厉排斥,意在杜绝刑讯逼供。它还为保障律师的权利做了诸多规定,而保障律师的权利,就是在保障犯人的权利。草案对逮捕条件等程序也做了修正。

  刑诉法公布修正草案,就是让社会广泛提意见的,包括“通知家属”条款的例外规定,未必就“修正”得很到位。但中国当前应大力倡导实事求是,减少情绪化、简单化以及标签化的政治口号,避免加剧社会内部的对立。宣称修正案草案是刑诉法的“倒退”,是不实事求是的典型表现。

  然而从立法机关的角度说,社会的任何质疑,包括情绪化的质疑都值得重视。中国社会目前对法律的程序正义还缺少信心,而“通知家属”条款,涉及刑诉法最基层的感受,它也是复杂诉讼程序中,老百姓最容易听明白,一旦出问题也最容易引起不满和理解混乱的地方。西方近来不断宣称在中国有异见人士“失踪”,仔细琢磨这是偷换概念,被司法关押,只是有的通知家属稍慢了点,但怎么能算是“失踪”?然而这个词的确蒙蔽了世界上不少人,包括一些中国人。

  中国拘捕嫌犯后通知家属的实际平均速度,的确比司法发达的国家慢,一方面这是中国法律基本建设仍不充分的表现,这完全不是中国现阶段的政治故意。另一方面这应成为中国加强司法程序正义最重要的突破口之一,中国公检法系统应像打一个战役一样,力争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中国仍算不上是一个法律很健全的国家,但朝着依法治国的方向前进,是中国全社会最没有争议的共识之一。舆论不要动辄把一个问题做恶意解读,司法机关不要对已有的进步自满,而要对各种尚存的问题“零容忍”,这样说起来似乎有点理想化,但没有理想的社会,是否更可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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