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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涛:李刚刑讯逼供案,仍然疑云重重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09日11:59  大洋网 微博

  作者:杨涛

  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法院新浪官方微博刚刚发布的消息称,9月9日零点40分,备受媒体关注的河北“王朝抢劫案”在保定北市区法院的审理有了一审结果。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王朝再次获刑13年。此案因主角王朝自称遭李刚(河北大学校园车祸肇事者李启铭之父)“栽赃陷害”一度引发社会关注。(中新网9月9日)

  案件刚刚一审结束,有关部门就忙着表扬与自我表扬。此案公诉人对媒体表示,对“王朝案”重新开庭审理,体现了司法机关对法律的高度负责和严格公正、公开透明执法的决心。专程赶到保定旁听此案的河北省公安厅负责人说话倒是更为客气一些,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全省公安机关将认真反思该案在公安侦查办案环节存在的瑕疵,举一反三,认真汲取教训,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不过,他也仅仅是认为办案有“瑕疵”而已。

  根据王朝的控告,那可不是办案的“瑕疵”,李刚明明就是搞刑讯逼供,“李刚第一个动手,上夹棍,夹手腕。他一动手,办案的跟着动手。那些酷刑啊!太可怕了”,结果是怎么呢,“后来看守所都拒绝收我,把我拉到医院去抢救了11天。”不仅如此,李刚还涉嫌徇私枉法,王朝母亲杨惠贤说,儿子被判入狱,是因为当年与李氏兄弟合作工程时,为工程款纠纷争执过。“那兄弟在事发前找到过我家,说那笔钱不结清楚,就找人把王朝抓起来。据我了解,这两兄弟和李刚关系很好。”所以,这事我就纳闷了,这案子明明不止是“王朝抢劫案”,更有李刚涉嫌刑讯逼供案和徇私枉法案,怎么就光一个“王朝抢劫案”重审,对李刚却从不立案调查呢?如果立案调查呢?能否将调查的过程与处理结论告之公众呢?

  退一万步讲,就算对李刚刑讯逼供和徇私枉法刑事立案的证据不足,那也不能草率地在重审中维持对王朝的原判。王朝身上的伤情是如何出现的,这个需要李刚们的合理解释,只要王朝在被公安机关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出现了伤情,那么,证明李刚们没有刑讯逼供的举证责任就应当由公安机关来承担,如果公安机关举证不能排除合理怀疑,那么,王朝的口供就必须排除。我想问一问的是,法庭对于王朝身上的伤情是如何审理的,是不是让李刚自己出具一个没有刑讯逼供的证言或者最多上法庭作一下证,就认定他没有刑讯逼供?从而认定王朝的口供继续有效,倘若如此,那真是滑天下之大稽,那个警察会说自己搞了刑讯逼供呢?

  还有一个问题,有关部门还欠公众一个合理解释。当年审理王朝案的一审法官,一直认为王朝无罪。“警方提供的证据,没有一个成立的,我已经开了两次庭,准备判决无罪”,但是,他却突然在案件审理中被撤换了,“我那是第一次看到刑案审到一半,换下毫无问题的法官。”这位从业二十多年的老法官说,“那时气啊!”那么,到底存在什么名堂,让有关部门如此害怕,半途就撤换了这位老法官?在德国,为了保证公正审判,就有“法定法官”制度--为了保证案件审理,不能由上级任意指定法官,而必须由严格制度来确定审理案件的法官,法官不得随意撤换。我们国家,法官也有相对独立审理案件的权力,非经法定事由,不得撤换,那么,在这个案件中,到底什么原因,让并不存在任何问题的法官突然被撤换,这里面有什么猫腻呢?

  当年,李启铭酒驾撞死人后,还理直气壮地说“我爸是李刚”,因为,李刚是一方能人。那么,今天,李刚卷入刑讯逼供的争议中却很快能解脱出来,请问,李刚他爸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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