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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荻秋:党委会上打斗闹剧的看点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13日05:52  中国青年报 微博

  在10月10日召开的湖南省衡阳市司法局党委会上,因“进人”问题发生争执,局长万春生将副局长廖曜中打伤。记者采访中,副局长廖曜中确认此事,仍在医院就诊的他声称已报警;而另一当事人万春生则称:“市委组织部已在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已作出处理意见”。(《南方都市报》10月12日)

  衡阳司法局党委会此番上演肢体冲突闹剧,本身虽然是孤立事件,既不具有普遍性,“可欣赏指数”也不算太高,但细思之下,也有不少看点。

  看点之一是拳头何以代替了党内民主?党内民主是实现党内监督的基础,《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明确规定,“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应当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保证决策科学、民主。”因此,党委会应该是摆事实、讲道理、充分表达、科学决策的场所,不仅允许而且应该鼓励各抒己见,甚至激烈争论。在这一过程中,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对待意见分歧,并在全面权衡的基础上做出妥善处置。而衡阳市司法局党委会上,局长万春生却显得缺乏胸襟和涵养,靠“拳头”说话。或许,这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司法局领导班子中存在着监督缺位的“一言堂”现象。

  看点之二是情绪背后有没有班子内部的深刻矛盾?报道称,本次“打斗闹剧”系由万局长率先出招的,拳锋所及,廖副局长立刻鼻青脸肿。廖副局长随即还击,双方都在打斗中受伤。其间,还有人抱住廖副局长,至其无法还手。这一“打”一“还”一“抱”生动地表明,该局领导班子内部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而打斗之所以爆发,或许正与此相关。

  看点之三是进人为什么违背制度规范?冲突的导火索是万局长主张将一名在衡州监狱工作的女生,调入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而作为分管领导的廖副局长则事先并不知情,且认为法律援助中心进人应“逢进必考”,并由此怀疑这位女生“来历不明”,可能有“特殊背景”。在这个问题上,如果廖副局长所言确实,那么他的主张显然很有道理,而万局长通过党委会决定直接调人的做法,则是违背用人制度和工作程序。为此恼羞成怒、挥拳打人,更是让人不能不怀疑其间藏有猫儿腻。

  看点之四是处理为何息事宁人?据报道,衡阳市委组织部在较短的时间里了解了会场打斗情况,并作出处理意见,要求双方互相负责对方的医疗费用并作检讨。随之,“打斗闹剧”背后可能存在的用人腐败、班子矛盾、党内监督缺失等问题,有可能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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