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曹林:暴利而巨亏的收费公路可以休矣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18日07:54  珠江晚报

  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第一阶段摸底调查已于8月底结束。根据调查结果,12省份收费公路累计债务余额7593.5亿元;收费公路去年收费额1025.7亿元。(10月17日《新京报》)

  收费公路年入近千亿,似乎是暴利的;而累计债务却达近8千亿元,似乎又是巨亏——每年的千亿收费,不要算还银行的贷款本金了,就是都用来偿还利息,都显得很吃力。比如北京,去年还贷20.6亿元,但其中贷款本金只有0.5亿元,其他还的只是利息。如此收费还贷,得收多少年啊,到我们的孙子辈儿估计都还不完。让人绝望之处正在于此。

  这一次收费公路的运营情况公开,似乎与“方便公众监督”无关,而是一次公路自证收费正当的机会,一次收费公路“危机公关”的机会——不要总批评公路收费,修路欠了银行那么多贷款,不收费拿什么来还贷款;总说高速收费高,可收的那点儿费,连银行利息都付不起。

  当然,数据的真实性和收费的流向是很成问题的,比如各地普遍暴露出管理成本太高。还是以北京为例,北京去年收费60亿元,可只拿出了20.6亿元用来还贷,其余近40亿元都用于养护支出和运营管理支出,这种“运营管理支出”是不是太高了点儿?不能把畸高的福利和腐败成本全部算到“运营管理支出”中,不能将“养路费”变成“养人费”。从各省的支出都能看出来,这项“运营管理支出”都非常高,欠银行的钱再多,可“运营管理支出”一分钱也没少支出。这说明,即使公路债台高筑,可收费者仍富得流油——反正欠债的不是他们,所欠之债可以通过源源不断的收费去还清。

  不过,从公开的账目看,公路即使把收到的钱全用于银行还贷,很多公路也很难在20年中还清贷款——过去我们都把矛头指向了贪婪的收费者,指向了地方将高速公路当提款机,现在看来,根本问题并不在乱收费和高收费,而在于收费还贷政策。有收费还贷政策,必然会有高收费,而且是绵绵不绝的高收费。政府通过“收费还贷”政策成功地推卸了公路投资责任,而所有的成本都转嫁到了公众身上,修路欠银行的债,政府一分钱都不会掏,每一分钱都落到了公众身上。

  日进千万,年近千亿,却仍债台高筑——这一荒唐的现实,将“收费还贷”政策的高成本问题暴露得淋漓尽致。从目前情况看,要还清贷款,只能不断提高收费和延长收费期限了,可既有的收费已经非常高了,已经超过了国人的承受能力,让许多司机不得不通过超载来平衡高收费负担。“延长收费期限”也行不通,许多公路本就在超期收费。

  从各省公布的账目可以看到,收来的钱中很大一部分是用于“经营管理支出”,说白了就是给收费管理员开工资,就是收费的成本。

  不少地方,因为收费公路影响地方发展,政府考虑回购公路,可回购时所耗费的成本,比当初建路时高多了。南京的机场高速,修建时不过花了9.8亿,可14年收费收了28亿——关键是还没还完,费仍继续在收。政府为了推卸投资责任,发明了“收费还贷”,却把畸高的制度成本都推到了公众身上。 曹林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编辑:SN004)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