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经济学博士头衔的青岛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宋军,2009年7月在北京的家中被抓,涉贪落马。宋军涉嫌贪污、受贿、妨害作证三宗罪被提起公诉,其中贪污款高达600余万美元。检方指控,宋军用这些钱在北京、天津等地大肆买房,仅在北京就购房27套,其中石景山万达广场就购买25套房产。日前,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了此案。
国企高管、副厅、博士头衔、在京购房27套……这些是构成这条新闻的要素。但笔者的兴趣并不在于这些,而是宋军两次开庭均为自己作无罪辩护。一个副厅级的国企高管,无论领的是什么薪(月薪或者年薪),总也还是个工薪阶层吧,获得600多万美元,还在北京拥有27套房产,这是不是正当收入呢?在宋军自己看来,一切都是正常的。
比如,对于检方的每一项指控,宋军都能自圆其说。他的各种各样的“朋友”,在检方的指控中出演了各种各样的“角色”。据宋军说,他每一步行动都是应朋友之邀、帮公司做事。
这里不想讨论宋军所得的这些钱最终如何定性,他又会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制裁,一个更严重的问题在于,现在,此类案件频发,这些人贪污受贿的手法更加巧妙,更加隐蔽,或者说举证和破案的难度更大、成本更高,案发之后,这些“宋军们”还振振有词地说自己无罪,这种情况到底该怎么办?
不能说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也不能说对领导干部的教育不够,一个明显的事实是,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日臻健全,反腐也始终保持着高压态势,反腐的成果也是有目共睹的。问题在于,随着反腐的深入,原来那种简单的、赤裸裸的钱权交易在不断“升级”,形式和内容在不断“推陈出新”,比如,宋军此案就是一例。借口是朋友之间的托请,是帮朋友“理财”。看似振振有词!
难道是与非的边界真的模糊了吗?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钱可以拿,什么钱不该拿,“宋军们”真模糊还是装模糊?试想,他如果不在这个“副厅级”的位置上,还有那么多“朋友”找他帮忙吗?他还能帮上忙吗?朋友还会给他600多万美元帮着“理财”吗?这些道理,想来宋军不会不明白吧?无论怎么瞒天过海,无论怎样包装掩盖,钱权交易的本质没有改变。
不要耍花招,不要心存侥幸。须知,只要拿了不该拿的,即使伪装得再巧妙,设计得再周到,也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宋军案再一次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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