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崔滨
23日,上海一楼盘大幅降价30%,相比前期房源直降60余万元的决定,激起了老业主的强烈不满,甚至在现场有警察维护秩序的情况下,该楼盘的售楼处依然被数百名业主打砸一空。
如此“许涨不许跌”的一幕,不独出现在此刻的上海,从2008年楼市泡沫达到顶峰开始,类似的非理性景象,每年都会在一线城市上演。
在中国自由开放多年的房地产市场,房屋的价格早已由其供求关系博弈,购买房产的后果,也由房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业合同决定。面对市场行情的起起落落,对其进行投资的购房者,应当尊重合同契约对于价格和价值的约定,相应承受房价涨跌起伏的风险,这就是当前舆论反复提及的“契约精神”。
但在畸高房价早已成为社会不可承受之重的当下,我们应该反思,是什么让为圆住房梦而不堪重负的购房者,反而一次次在房价出现下降拐点的当口,变身为“契约精神”的践踏者?
在谴责上海购房者不顾合同约定怒砸售楼处的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该楼盘的开发商此前故意采取“饥饿营销”,对同一项目多次开盘,逐步推高价格,造成一种“买涨不买跌”的假象,扰乱购房者的判断使其在盲目与惊惧中吞下畸高房价的苦果。等到严厉的楼市调控到来,被打回原形的开发商主动降价消除泡沫时,之前被非理性市场蛊惑的购房者,自然又不甘心给地产商的贪婪与欺诈埋单。
因此,在股票、期货、房产等几大投资渠道中,独在楼市中出现“许涨不许跌”,其根本原因还在于房地产业自身。这个看似充分竞争完全由供需决定的市场,其实充斥着欺骗、盲目和恐慌。房地产开发商“圈地”、“捂盘”、“炒作”等显失公平的伎俩,早已破坏了整个行业的自律与公正。
眼下,已经历时一年半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正进入最关键的深度博弈期,可以预见,当更多的地产商降价求生时,业主为降价维权的景象,也会相应出现。
对此,我们一方面希望高价购房的业主,能够调整心态合理对待行情波动;另一方面更希望各级主管部门能够坚定调控的决心,尽快让房价回归合理水平,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更多的购房者重蹈畸高房价之祸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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