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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远举:经济纠纷“暴力”是怎样养成的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25日08:12  东方早报

  刘远举

  最近一段时间的财经热点中,“暴力”成为一个显眼的特点。10月11日,因淘宝商城改变服务费、保证金政策,提高了中小商家在淘宝商城经营的门槛和压力,一部分中小商家就在网上聚集起来,围攻商城中无辜的大商家,以此对淘宝施压。

  即使淘宝有过失之处,本可通过合法渠道进行诉讼,但是中小商家却没有任何寻求这方面途径的意向,直接转向了网络暴力。但是,这种行为并非激愤之下的冲动,而是深谙中国社会特色的行为,也是令人深思之处。

  暴力行为本身已经令人感到遗憾,不该受到支持,但更令人遗憾的是事情的发展却并非这样,而是以一种中国特色的方式发展——事实证明,在中国的土地上,他们的选择是有效的!

  在淘宝中小商家“网络暴动”事件发生后,有政府部门虽然表示相关企业和个人必须循合法途径表达诉求,但其重点仍是:希望淘宝商城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从稳定物价和支持小微企业的大局出发。之后淘宝强硬的态度发生软化,宣布延期执行新规。中小商家在伤害他人,伤害规则后,起码达到了阶段性的胜利!

  有淘宝商城的成功例子在前,淘宝再度遭到攻击就丝毫不奇怪了。根据支付宝官方微博10月21日宣称,此前围攻淘宝商城的人群转而攻击支付宝,通过造谣煽动用户大规模提现试图进行恶意“挤兑”。

  此类接连发生的事件中,虽然不能说有明确的因果关系,但背后潜在支配的社会意识却是一致的,那就是诉求群体“维权”和“暴力”,而非规则。

  随着改革的纵深发展,各种矛盾变得更加突出和尖锐,面临种种尖锐的矛盾,各方诉诸群体和力量来达成合法的和非法的利益:业主制造不稳定来达到退款;拆迁方通过借口维持稳定来达到强拆;农民工以此讨工资;淘宝商城小商户以此求改变新规,诉诸群体和力量的“绑架稳定”成为了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种常态。

  但解决之道,却不在于更加强力地压制,而在于各方尊重规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制定规则的政府尊重规则。

  一方面,如果政府部门不守规则,首先成为了规则的破坏者,那么就会造成规则无用、法律无效,合法利益通过规则无法声张。如果以“大局”为由,非正式地施加压力,擅自干涉企业决策,这本质上又何尝不是放弃规则。最终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得不到应有保护,而无视规则,侵害他人利益的行为胜利了,集聚力量破坏规矩者胜利了,据此形成的社会意识则会再次让其他人效仿。

  如果人们不再相信法律,转而直接寻求暴力和群体力量,那么那些破坏规则的人家作出的最“合理”的反应,就是借助“暴力”,达到目的。

  另一方面,如果政府破坏了规则,这种公正和客观就不复存在,就会不断饮鸩止渴地去寻求力量之道,一如基层地方政府的种种不端。只有政府尊重规则,自身才能“无欲则刚”,做到“民不服吾威而服吾公”。当政府部门遵守规则,公正客观,各种政策既符合价值观的正确性,又有程序正义,面对类似群体力量,就可以用规矩之道去泰然面对,打破公众寻求群体暴力的怪圈。

  (作者系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项目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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