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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时评:联防队员强奸民女街道社区责任难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08日13:31  光明网

  29岁的王娟(化名)近乎精神失常,半个月来不吃不喝,还数次试图割腕自杀。10月23日晚上,联防队员杨喜利手持钢管、警棍闯进她的家中,一通乱砸后,对她进行长达一个小时的毒打和强奸。她的丈夫杨武(化名)则躲在几米外,不敢做声,眼睁睁看着妻子遭此横祸,一个小时后才悄悄报警。(南方网11月8日)

  身为宝安区西乡街道径背社区治安办的一个联防队员,杨喜利的职责是协助警方维护社会治安,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然而,没有想到的是,杨喜利本身却成为了社会治安的麻烦制造者,成为了犯罪嫌疑人。他平时有事没事经常到杨武闹事,动手打人,这一次更是穷凶极恶到顶点,对王娟进行毒打与强奸,令人发指。毫无疑问,杨喜利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和强奸罪,应当从重处罚。而且,与杨喜利一同到杨武闹事,并帮助杨喜利放风的两名壮汉,也因为协助杨喜利强奸,涉嫌强奸罪,警方应当及时将他们抓捕归案。

  值得注意的是,西乡街道径背社区难逃其责,他们理应对管理联防队员杨喜利不周承担两种责任,一种责任是有关领导失于管理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另一种责任是街道和社区对于雇佣杨喜利疏于管理,而给杨武及其家人带来的伤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为,杨喜利身穿联防队员的制服,以联防队员名义到杨武家闹事,并且,此前还多次闹事,他的行为应当视为一种职务行为,而应当由街道和社区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令人遗憾的是,西乡街道径背社区又以“临时工”和已经开除为由推卸责任,这符合网民对于某些公权力机关的一贯印象。社区负责人称,“杨喜利作奸犯科,严重败坏了联防队的声誉,他认为很丢脸。但是他是临聘人员,事发也不在上班时间,他殴打强奸别人,这属于个人行为,与社区没有任何关系。他们在事发前几天,就因为他喝酒,对他作出了解除合同的决定。只是一直找不到他人,他的制服和警棍、钢管等也没有收回来,他本人也没有签收这纸解聘通知。”这事很奇怪,怎么事发后,就声称早就对杨喜利进行了解聘,而且既然解聘了,杨喜利本人居然没有签收解聘通知,他的制服和警棍、钢管等也没有收回来,如此“解聘”岂不是污辱网民的智商吗?何况,即便是真正的解聘,没有收回制服、警棍,那么街道和社区也应当承担管理不周的责任。

  其实,联防队员、保安和城管作奸犯科的事情不在少数。例如在云南昆明,今年10月7日凌晨2时30分许,正在大板桥阿依村一烧烤店吃烧烤的符国俊及其表弟崔某,遭到大板桥街道办所属的保安队伍的围殴,其中一人死亡,事件所涉人数为街道办的40名保安。2008年12月,湖北人陈波保在深圳南山区南山村社区警务室被6个联防队员殴打、热水淋头并捆绑双手,在不吃不喝的情况下被拘禁17小时。

  这些联防队员、保安和城管之所以如此穷凶极恶,其幕后都有权力纵容、默许的阴影。因为,联防队员、城管等帮助行政机关领导维护当地治安、维护当地城市秩序,特别是在清理“刁民”、访民和小商小贩,维护城管的光鲜,创造领导的业绩上居功甚伟,所以,平时领导或多或少纵容、默许联防队员、城管用法外的手段来管制民众,造成了他们无法无天的性格。许多联防队员、城管违法犯罪,看似与本职工作无关,却往往是由本职工作的横蛮与不守法造成了他们目空一切,让他们敢于以身试法。

  要让联防队员强奸民女的惨剧不再发生,就有必要强调街道、社区和有关机关管好联防队员、城管等所谓的“临时工”,而要让他们管理联防队员,重要的是要让民众有权利来参与监督、决策,影响官员的升迁,才能将权力关进笼子里。(杨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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