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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时评:必须尽快刹住“进城费”歪风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16日16:12  光明网

  2010年6月起,广西柳州市开始对外地车辆按小时收取“进城费”,司机们称此为“柳州一大怪”。车主对此非议颇多,负责收费的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则认为,这种收费的目的是为柳州城市路桥的建设还贷款,合理合法。“用了我们贷款建的城市路桥就要交费,就像坐公共汽车要买票一样”。(11月16日《中国青年报》)

  经查询可知,这家借路生财的公司,头上戴着一顶醒目的“红帽子”——它由柳州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和柳州市人民政府联合设立,收费标准和按小时收费的形式都在自治区政府的“红头文件”中有据可查,柳州相关部门还曾为此组织过三次听证会。

  但是,地方政府鼎力支持的收费行为,并不一定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向非本地车辆收取“进城费”的做法,明显与半年前召开的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会议精神不符。更何况,当前的政府听证会公信度吹弹即破,哪怕政府部门专门举办十次像模像样的听证会,也不能为收取“进城费”的行为增加分毫的正当性。

  从本质上讲,“进城费”只是违规公路收费的变种。单从经济效益来看,“进城费”给当地政府创造了可观的GDP;但就社会效益而论,这种做法不仅破坏柳州的城市形象,还会影响到当地民众的日常生活。

  “进城费”破坏柳州的城市形象,这一点并不难理解。打着使用道路资源和还贷的幌子,向外地车辆收取所谓的“进城费”,无疑于明火执仗的“剪径”,客观上会影响外地人对柳州的判断。不熟悉柳州风土人情的车主可能会认为,这是一座不欢迎外地人的城市,是一座非常小家子气的城市。这种误解一旦形成,当地的招商引资和旅游开发势必会受到影响。相信柳州市政府也不希望这座城市的宣传语变为——“柳州,一座来了就想赶紧离开的城市。”

  另一方面,雁过拔毛式的“进城费”,给地方政府提供了坐地生财的契机,但为最终受伤害的却是车主和当地民众。车主是直接的受害者,因为他们将承受额外的经济负担;而当地百姓则是间接的受害者——许多非柳州牌照的车辆进城,其实是给当地运送生活生产物资的,这些堆高的物流成本,最终还是会转嫁到柳州市民身上。政府部门赚得盆满钵满,广大公众苦不堪言,一得一失之间,流失的是民众对政府的好感。

  政府部门的基本底线之一,就是不能与民争利。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垄断公共道路的使用权,向司机收取“进城费”的做法,无异于粗暴地将攫利之手伸进百姓的腰包。更值得警惕的是,如果“进城费”乱象不能得到及时纠偏,可能在社会上产生比较消极的示范作用,成为各城市之间的一种“传染病”,诱使更多的城市祭出“进城费”的大旗。如此一来,每个城市都以邻为壑,不仅出行成本大为增加,社会矛盾也将扎堆出现。

  当前,由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部署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公路违规设站、超期收费、收费标准偏高等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都将被清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喝惯了养路费“狼奶”的地方政府,势必会想出各种歪着瞒天过海。从这个意义上讲,柳州市违规收取的“进城费”,给国家有关部门及时提了个醒:在清理公路收费乱象之时,必须尽快刹住“进城费”歪风,一定要多听民愿和民怨,不能让一些改头换面的乱收费项目成为漏网之鱼。(汤嘉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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