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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时评:美国消防队“画地为牢”的背后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09日14:22  大洋网 微博

  作者:陶短房

  据媒体报道,美国田纳西州欧比扬郡郊一家居民家中失火,户主向附近南福敦消防队求救,消防队赶到现场却不动手救火,眼睁睁看着大火将房屋烧成灰烬。据媒体报道称,南福敦市长以“该户居民未缴纳75美元消防费”为由,认为消防队见火不救并无不当。

  国内的朋友对此恐怕很难理解,而事实上这则转自其他媒体的报道对此交代也并不清楚:这户失火居民的住所毗邻南福敦,却并不在城市管辖范围内,而消防服务属于市政服务范畴,其经费来源为市财政,也就是说,南福敦市民才是消防队的衣食父母,消防员的每一元薪金,消防车的每一加仑汽油,消防水龙喷出的每一滴水,花的都是南福敦纳税人的钱,如今着火的并非“父母家”,如果动用“父母钱财”去“助人为乐”,万一“父母”翻脸,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画地为牢”,宁可被骂作见死不救也不轻易越雷池一步,固然是有些刻板、不知变通,但从另一方面讲,也表明北美公共服务部门对自己职责、权限的界限,以及权力的源泉,有比较清晰、清醒的了解。在北美,一个市长不会兴之所至,去给某个企业或个人“免单”,甚至邀请某人来参观、访问,也不敢轻易说“在本市访问期间费用全免”之类客气话——“衣食父母”们如果知道,不免会立即质问“免单?那钱谁出啊”,如果这钱是由某个组织或私人赞助还则罢了,倘是市政签单,那恐怕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公共服务必然涉及责、权、利,涉及开支、职权范畴和款项来源,在这些问题上过于执着、认真,效率必然会受到影响,在加拿大,市警接到家庭报案后姗姗来迟,或救护车不顾求救病人呻吟呼痛,一定要不厌其烦反复核实才肯出动,都不是什么新鲜事,也往往引发当事人的不满。但这种一板一眼的做法,同样也意味着公共服务部门对纳税人负责,对“衣食父母”所授予自己的权力负责,知道市民是主人,自己只不过是“差人”,这种意识的根深蒂固,有助于规范公共服务部门的权力和义务,角色与职责,避免对权力的滥用,和对纳税人税款的任意靡费,从个案上看有诸多不近情理之处,但从大局看,其实是利多于弊的。

  值得一提的是,在北美许多城市,市警或消防队若接到报“虚警”,是会向报警的市民收取汽油费之类开支的,笔者刚到加拿大时租住在本拿比市一所民宅内,房东就提醒我们,留神不要轻易触发连接警署的报警装置,以免“警察一次次空跑而后索要汽油费”,后来移居列治文市一幢公寓,因楼上某住户经常躲楼道吸烟,触发消防警铃,一年下来全楼竟分摊了数额不菲的一笔“消防出动费”,这种“办案收钱”的做法虽然“吃相难看”,却可以促使市民养成珍惜公共资源的良好习惯。

  回到南福敦消防队“画地为牢”的案例。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尽管当事人很难接受,尽管实际操作时本该灵活处置,但南福敦消防队不肯越界救火,从逻辑上并无不当,其市长“失火民宅不在本市消防队职责范围”的说法也是一句实话,“不交钱就不救火”的说辞十分刺耳,其背后的道理,却是“市政服务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因果关系。当然,人命关天,无论如何着了火也该先救再说,从这点上讲,消防队的做法有不妥之处,不过从报道上看,他们的确还是赶到了现场,不能算完全“见死不救”,熟悉北美消防报道的朋友恐怕都知道,由于木质房屋较多,北美救火的原则和亚洲不同,主张“以防止火势蔓延为主”,而对已火势熊熊的建筑本身则往往只救人,不救火,甚至故意设法让其快些燃尽,以便减少火患,便于火势控制,欧比扬的例子,或许也有这种考量在内——当然即便如此,家园尽毁的受灾户也很难接受,其心情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对于“画地为牢”的是非见仁见智,其弊端和教训也应得到充分总结,但北美公共服务部门对责、权、利的清晰认识,和对纳税人、税款及纳税人所赋予权力的负责态度,却值得认真思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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