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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社评:终结校车悲剧的新闻阅读疲劳

  □ 本报评论员 李晓亮

  最近媒体人看到“校车”新闻,估计都快到“无语”的程度了。因为该说的早已说尽,但自上月中旬甘肃正宁那场惨烈校车事故之后,校车事故就一直不断,各地相关新闻,此起彼伏。全国都被一辆校车碾得心神不宁。

  人对相似信息的接受限度总有个阀值,过多过频的同质信息,总会让人产生阅读倦怠之感。就如同,前几年的矿难新闻一样,到最后民众对矿难都已“审丑疲劳”了,悲剧却并未因人的阅读观感而改变。校车事故上亦如是——12日18时许,江苏徐州丰县首羡镇张后屯村发生一起校车侧翻事故,截至13日凌晨2时许,遇难学生人数已升至15名。

  年终岁尾,本该是欢欢喜喜、和和美美、团团圆圆的过大年氛围,但这场校车事故,却让人们心情再次跌至冰点。更让人心痛的是,此时还处于另一更重要节点——“校车安全条例”正对外公开征求意见之时。

  自从正宁事故后,从中央到地方,对校车安全的重视程度提升到前所未有的程度。温家宝总理就不止一次强调,一定要尽快出台制度保障校车安全,要求一个月内拿出方案。而不到一个月,本月11日《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就正式公布,广泛征求意见。

  该条例明确提出校车应享有三大优先权,其中特权之一就是,社会车辆应主动为校车让路。可惜话音未落,丰县就出事了,而目前初查的直接原因正是校车为避让一辆人力三轮车因路滑而不慎侧翻入路边泥潭,酿出惨祸。虽然更多信息还有待进一步调查,不过目前业已披露的信息,或也足以说明这起事故还是在为此前校车等相关教育投入的历史欠账买单。

  首先,当然是出事车辆的自身问题。此车系租用社会公交车辆,并非严格意义上的专用校车。一般社会车辆和专用校车的区别在于,校车特别是中小学生乘坐的校车,一般都有针对这些孩子身高、习性等进行的专门安全设计。而一般客运车辆哪怕是进行过一些简单粗糙改装,但因为当初并非为学生量身定做,所以在遇到某些紧急交通情况时,还是很难完全保障学生安全。更不要说一些小面包车里像沙丁鱼罐头一样塞入几十个孩子的“黑校车”,其安全性能更加堪忧。

  而要购买专用校车,资金支持自不可缺。而目前《校车安全条例》对这一点上着墨并不太多,没有明确相关的校车运营经费构成。如果公共财政不勇于担起主要责任,那么这部分经费要么转嫁给学生家长,增加民众教育负担,要么就因无财力支持,而导致校车条例被虚置,此前的相关安全隐患还会一如既往地存在。

  此次丰县校车事故,或就跟这有关。因为出事车辆在正宁事故后,在当地校车治理期间曾被停运。而后来或因学校财力不济没有更多资金换购专用校车,或由于校车治理执法力度逐渐减弱,该车又重出江湖,终于不慎酿出悲剧。

  所以,如要杜绝此类悲剧,有一个代价是必须支付的。就是必须保证不论大城市还是小乡镇,所有符合校车条例规定的,都必须有足够财力支持其按照条例执行校车安全的要求。这个财政支出是不能省的。再者,草案中提到的全面施行的几年过渡期,现在看来应尽量缩短。必须完善细则,完善追责条款,完善财政支撑要求,让校车安全早日从纸面照入现实。让孩子上学不再担惊受怕,杜绝这类悲剧,也彻底终结人们对“校车悲剧”的新闻阅读疲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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