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于2011年2月22日)
2月21日开始,住建部将陆续与各地政府签订《保障性住房目标责任书》,完成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的分配任务。目前,住建部已经向地方政府下达“死命令”,所有分配完成的目标任务,必须在2011年10月31日前全部开工,否则主要领导将遭到从约谈到行政处分乃至降级、免职的严厉处罚。(2月21日《济南日报》)
“军令状”作为问责的依据,是楼市调控工具的一种。签订“军令状”一方面说明住建部对之前保障房任务完成情况不满意,不得不祭出“军令状”。另一方面,说明宏观调控力度很大,注重政策落实。然而,“军令状”能否鞭策各地变成目标任务,还是一个问号。例如,去年1月份有媒体披露,2009年的地方廉租房建设完成任务不足一半。
而且,各地要想完成自己的保障房任务,还有不少问题。例如,广州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表示,建保障房“很差钱”,拟通过拍卖地王筹钱建设保障房。发达城市尚且“很差钱”,欠发达城市显然更差钱了。再如,北京住总集团承建一经适房项目10年未建成,而且亏损21亿元,原因是成本快速上升。如此,谁还愿意承担低利润和高风险去开发保障房?
我们要意识到,要完成1000万套保障房任务,不但需要土地供应机制来保障,而且需要融资机制来保障。但现实是,由于保障房的低收益,银行和社会投资普遍缺少积极性,仅靠财政资金恐怕难以完成目标任务。客观说,1000万套任务能否如期完成,让人捏一把汗。
更让人忧虑的是,某些地方政府在问责压力之下,可能会针对中央分配的保障任务凑数字。比如,为完成中央规定的房屋套数,可能重数字而不重房屋质量、位置、配套和分配。再如,由于保障房来源多元化,不排除某些地方玩数字游戏——即在数字上造假,拿过去的保障房或其他房屋来充数以应付抽查。GDP由于考核压力曾被注水,保障房因为问责压力也有可能被注水。
在笔者看来,要防止凑数字,必须在“军令状”中明确三点:其一,今年保障房建设信息必须完全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以防止某些保障房项目分配不公——名义上完成了任务,实际落入某些特权人群手中。过去,每年都开工建设了不少保障房,但一部分并没有分配给真正的中低收入人群,因而,不少人呼吁详细公开保障房分配结果。
其二,保障房完成情况不能只看房屋套数,更要看“质量”,即房屋质量是否符合建筑规范,周边配套设施能否满足基本需求,等等。之所以有这样的担忧,是因为经适房和廉租房在过去都曾经暴露过质量问题、配套问题等。例如,北京某保障房项目混凝土试块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很多地方出现了困难居民“住”不起廉租房、保障房社区“空巢”现象,让人扼腕叹息。
其三,保障房完成情况需要民意来评价。也就是说,不能是地方政府上报数字,住建部抽查了事,还需要引入民意评价,让公众来打分。另外,“军令状”规定,2011年10月31日前全部开工,在规定时间内开工率百分之百是好事,但要警惕开工之后“磨洋工”,因此,竣工交付时间也要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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