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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选择性“漏发” 何以避免“漏报”

  (本文刊于2011年3月24日)

  信息发布,讲求及时、公开、坦诚,务求让权威信息第一时间抵达公众。回应舆论质疑,依然要及时、公开、坦诚,而不能闪烁其辞、大打太极。某种程度上说,发布信息与回应质疑具有同样的要求

  深圳市科工贸信委“选择媒体发布信息”一事再起波澜。昨天,科工贸信委副巡视员李忠祥做客深圳电台《民心桥》节目就此事作出回应,称“深圳出现碘盐抢购是3月16日晚上7点左右,17日下午三点半我们约请了几家媒体和市盐务局召开了一个通气会,半天时间,反应还算比较及时”。李忠祥同时表示,之所以选择媒体发布信息,是为了避免出现“误报和漏报”的情况,并强调17日下午召开的是“新闻通气会”而不是“发布会”。

  开口说话比沉默不语好,有回应比没回应好。无论如何,李忠祥副巡视员的一番话打破了科工贸信委对“选择媒体发布信息”一事的沉寂,避免了舆论监督和公众质疑唱独角戏,涉事部门讳莫如深的尴尬。与当初相关工作人员粗暴拒绝记者采访相比,李副巡视员的回应显然要“和缓平易”许多,但若仔细推敲回应内容,则可发现在这些和缓的话语之中,潜藏着着诸多值得玩味的隐秘逻辑。

  李副巡视员称,科工贸信委对于“盐慌”的反应只用了半天时间,“还算比较及时”,这种说法显然未能尊重事实。深圳出现碘盐抢购是3月16日晚上7点左右,科工贸信委开发布会是17日下午3点半,近20个小时过去,李副巡视员所说的“半天”,未免过于漫长。《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办法》中提出,对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和有可能发生的影响公众生活的事件,将在启动事件处置预案120分钟内发布已掌握的基本信息。用“分钟”而非“小时”或者“天”来做时间单位,正表明及时发布信息的重要性。科工贸信委发布信息是在20小时之后,“还算比较及时”这样不无自诩的论调,实在叫人匪夷所思。

  按照李副巡事员的说法,选择媒体发布信息,是为了避免出现“误报和漏报”的情况。这种解释暗含了这样一种假设:如果选择了科工贸信委指定之外的媒体,便可能出现“误报和漏报”。但“误报漏报”只是某些官员一厢情愿的猜测,是无法坐实的“浮云”,“浮云”自然代替不了事实。更何况,即使出现“误报和漏报”,自有媒体自己负责和相关部门追究,科工贸信委先设门槛,自行审查,未免“太过操心”。至于17日下午召开的是“新闻通气会”而不是“发布会”一说,则更像是玩文字游戏,借此逃避“选择媒体发布信息”之责,和谁通气与对谁发布,也有着同样的“选择性”逻辑。

  如果说“选择媒体发布信息”暴露了某些职能部门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足,那么李忠祥副巡视员的一番回应,则刚好为这种能力不足找到了原因。这种原因就是某些政府官员懒散漂浮的工作作风,对待媒体和社会舆论的自负傲慢,以及不愿正视问题、推责诿过的敷衍态度。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个部门的作风态度不是一两天形成的,而“盐慌”当前依然大搞“选择媒体发布信息”,则不过是这种官僚作风的集中显现。

  信息发布,讲求及时、公开、坦诚,务求让权威信息第一时间抵达公众。回应舆论质疑,依然要及时、公开、坦诚,而不能闪烁其辞、大打太极。某种程度上说,发布信息与回应质疑具有同样的要求,科工贸信委在这两件事上出现“双误”,恰恰表明舆论对其指责并非无的放矢。

  舆论监督也好,公众批评也罢,不是找碴挑刺,也不是针对哪一个部门,而是为了让信息发布更及时,让城市更安定和谐。出现问题,直面问题,解决问题,不会丢哪个部门、哪个官员的脸,只会更好地促进其工作。相反,躲躲闪闪、不够坦诚,才会失分,才会丢面子。

  “选择媒体发布信息”一事发展到今天这一步,每一个环节都值得反思。如果能够促使相关公职人员对如何应对突发事件、如何正确发布信息进行再认识,那么这起事件也不失为一个极好的反面案例。而检验这一反面案例功效如何的标尺,就是看在今后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中,涉事部门的反应是否能让公众满意、让市民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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