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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时评:邢质斌不过是主持人走穴“代言人”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1日12:52  大洋网 微博

  作者:李千帆

  日前,一段前新闻联播主持人邢质斌为潍坊某食品企业录制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这段名为《××特别报道》的视频,内容仿照《新闻联播》形式,由其本人播报了该企业的内部新闻。看到该视频的网友纷纷表示“震惊”。有媒体记者发现,从央视退休后,邢质斌还接拍了至少三个医疗医药广告。

  企业基于市场营销需求,邀请邢质斌之类的名人做企业或者产品代言无可厚非,但是其本人作为公众人物,应该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去年10月份,针对荧屏广告违规问题出现反弹的情况,国家广电总局于10月11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在这份《通知》中有规定时政新闻类节目不得以企业或者产品名称等冠名;不得使用新闻报道及其素材,或以新闻采访形式做商业广告。特别是新闻节目主持人不得为商业广告做形象代言。针对此规定,各大卫视均表示会严格执行。邢质斌走穴,首先暴露了相关规定软执行甚至是未执行的漏洞。

  此外,公众讨论此事,还不应该忽略两个事实:第一,央视明文规定主持人不准走穴,从这个意义上说,不管是在职的还是退休的,走穴的商业行为都不符合相关规定;第二,不管是央视,还是地方电视台,主持人走穴已经是公开的秘密,邢质斌不过是典型个案。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邢质斌曾在1995年代言一款名为“使你美”减肥腰带,厂商制作了5至10分钟的专题片,通过邢的知名度打响品牌,但因为产品为假冒产品,并没有任何作用,使得邢质斌遭到全国消费者的声讨,其本人也因此受到停止主播一周的处罚。也就是该事故之后,央视出台了规范主持代言产品的规定。

  去年就有一名央视新闻主播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没有几个主持人是靠台里的工资过日子。一般来说,参加客串主持、剪彩、庆典、讲座等等活动,按照主持人的名气会获得“市场定价”约定俗成的收入,比如一家省级卫视知名综艺主持商业主持的费用在6-8万,更有名气的央视主持人超过10万,甚至更高(2010年11月13日《扬子晚报》)。也有些主持人“走穴”只是出席一下商家的饭局,几万元的出场费轻松到手。除了走穴之外,还有一些主持人在大学兼职,当老师、讲课、配音都是收入的来源。

  一直以来,名人、明星代言广告,都属于问题多发区,广受公众非议。例如文清代言医疗器械“眼保姆”涉嫌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张国立代言保健品惹官司、赵忠祥代言长城利脑心涉违法被曝光……尽管此前明星代言出了不少事,但为什么还会一而再地发生呢?毫无疑问,主要原因在于一些名人、明星为了挣钱,心甘情愿地充当企业代言,甚至是甘当假冒伪劣商品的遮羞布,但也不能忽略规范篱笆未扎好的外部原因,不管是广电总局的相关政策,还是各电视台的内部规范,只要有漏洞存在,便会引硕鼠偷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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