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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琳:在正当程序下处置邻县核电之争

  王琳(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媒体报道,2月7日,一份名为《关于请求停止江西彭泽核电厂项目建设的报告》的文件在网络上引发热议,《报告》的发文单位为安徽省望江县人民政府。望江证实了这份文件的真实性,而彭泽县核电办人士则对这份“报告”中涉及的问题予以否认。

  从该“报告”的内容上看,明确指出了彭泽核电项目前期存在的具体问题,如“人口数据失真”、“地震标准不符”、“临近工业集中区”以及“民意调查不够公开透明”等。面对如此具体的指控,彭泽方面一句简单的否认显然不足以封堵悠悠之口。拿出应对质疑的具体证据来,才是实招。

  当然,望江与彭泽在这个核电项目上存在巨大的利益冲突,这是事实。如望江县政府就认为,核电厂运行产生的有害气体和液体将严重影响下游省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望江则首当其冲。正因为核电项目影响地域颇广,对环境评估、安全评估的要求也更严谨和精确。这样的“两县互吵”发生在核电项目正式上马前,倒不失为一件好事。

  而网传“报告”直指彭泽核电项目前期存在数据失真甚至造假等问题,又不仅仅关乎一个项目的去留,而是关系到政府部门能否做到依法行政。彭泽方面有官员指“百姓不懂核电”。的确如此,但项目前期论证的民众参与是否合乎正当程序,公众却有发言权。

  程序正义是依法行政的基础性要件。举凡近年来轰动全国的事件,如厦门PX项目定址之争等等,不难发现其问题的发生多源于程序问题。公共政策形成过程中的“程序失调”,不但容易引发争议,还极易加剧分歧。特别是中国正处于高速发展期,一方面,有众多动辄影响千家万户的大工程亟待上马;另一方面,行政权行使过程中的程序不当又时有发生。行政乱象、工程乱象,很多时候首先表现在程序乱象。

  比如望江的“报告”中就披露了彭泽方面在民意调查中造假或默许造假的具体情况。“在我县磨盘村的民意调查中,彭泽县相关部门没有向调查对象说明调查目的、作用等情况,有悖公开透明原则。”汪进舟等4位退休干部也在陈情书中指称,有的老百姓不明就里,填表为的是多得几份纪念品。若这些指责属实,96.99%的人表示支持该核电项目,可真的存疑了。

  笔者也上网搜索了一下此事件的网络舆情,发现望江民众对彭泽核电项目的反对声规模不小。经由微博传播之后,还有继续扩大的趋势。现实的利益冲突摆在面前,若没有一个正当程序来有效吸纳民意,减轻项目启动中的震幅,各种社会力量、公众利益和公民表达“溢流”于制度之外也就不可避免。

  以“报告”的形式质疑,以扎实的证据说话,这是理性的利益博弈。但彭泽核电项目也不能任由两个县的政府或民众吵得脸红脖子粗。谁的证据为真,谁的数据掺假,这得交由一个中立的第三方组织,通过独立调查来裁判。纠纷解决最终还得在利益相关方之外实现,这也是程序正义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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