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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乔:改革当以百姓利益为依归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7日04:24  京华时报 微博

  改革不是仅靠唱高调就能赢得百姓的掌声,希望以务实的态度客观、理性地看待发展中的问题,始终以百姓利益为改革的依归。

  人们发现政府工作报告中近70次谈到改革,更读到“以更大决心和勇气”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的表态。今年又恰逢邓小平南方谈话20周年,社会上关于改革的话语多有重温。是以,改革成为两会上的热议话题,一些具体的改革路径亦在社会上争议热烈。

  改革原本就没有固定模式,按照某个现成的模式去改,那不叫改革,叫照搬照抄。要改革也必然会遇到阻力,那种让各方都或多或少得利的“增量式”改革已日见稀缺。因此,改革是一场结合本土国情的创新战,也是一场突破既得利益樊篱的攻坚战。但是,无论创新战,还是攻坚战,都不能偏离改革的正确方向和主旨。

  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什么?只能是百姓利益,别的任何利益都应居于这个利益之下。我们衡量和评价改革,最重要的标准也是百姓利益。如果在改革之初不把这个问题彻底弄明白,改革就可能只是让少部分人得利而让多数人受损,导致穷的愈穷、富的愈富。这样的改革,不是百姓所希望和所需要的改革。

  改革不是仅靠唱高调就能赢得百姓的掌声,百姓也最警惕那种激情洋溢却弄不清改革究竟是为了谁,或者只是为了让自己所代表的利益群体得益的行为,希望以务实的态度客观、理性地看待发展中的问题,始终以百姓利益为改革的依归。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一些具体改革举措中,人们看到了这样的主旨,也才有了欣慰与期许的理由。比如,“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等。百姓只有得着了改革的实在益处,才会更加支持改革。

  必须厘清的是,“百姓利益”具体包括了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某一项具体改革未必能照应到所有利益主体,那么改革时,在不同主体之间如何进行利益权衡和分配?在为了多数人利益的改革而必须牺牲掉一小部分人的正当利益时,如何对这小部分人的利益进行合理补偿?不同利益主体的话语权不同,有的主体对改革的利益指向很有影响力,有的主体则基本没有话语权,那么改革如何做到决策的科学性和措施的协调性?凡此种种,尤须辨清。

  事实上,对于每一项具体的改革,如果能够彻底明确是为了哪个利益主体,会让哪个主体的利益受损,不同利益主体获益比例如何,那么,百姓对改革就不会稀里糊涂,正确的改革反而更容易形成共识。

  相关报道见昨天A03版

  本报特约评论员吴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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