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评论员 沈彬
昨天,在两会闭幕后的记者会上,有记者提问:本届政府任期之内,还会做哪些工作进一步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温总理表示:“在我任职的最后一年,我们政府将做几件困难的事情,一定要做,努力做好,而不留给后人。”
温总理列举了五件一定要做的“难事”:一、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二、要制定并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真正保障农民承包地的财产权。三、实现城乡养老保险的全覆盖。四、按照新标准,全面推进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五、将教育经费占GDP的4%列入预算,并合理使用经费。
这五件事,在之前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有阐述,但温总理在答记者问时还是做了重申。这一是突显了改革的“困难”,需要一说再说;二是突显本届政府任内解决问题的决心。“改革再出发”,不是一句抽象的口号,而在当下,要从五件“难事”做起,就要在一年内完成。
简单分析这五件“难事”之难、之重要、之迫切。
第一,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这涉及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的全民共享机制,严格规范国企高管人员薪酬管理等方面。
改革“路线图”已逐渐清晰。收入分配改革,就是让全民公平分享改革成果,打破既有不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正像迟福林委员所说:“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出台不宜再往后拖。由于利益关系的固化,收入分配改革越往后拖越被动。”
改革势必影响既得利益者——特别是垄断国企高层的利益,让他们的“天价酒单”难以为继;改革的阻力之大,可以想象。但收入分配改革,直接影响社会公平、社会安定,本质上说改革是为了所有社会成员的长远利益。所以,需要国有企业、官员、私营企业主、普通劳动者协力“闯改革的大关”。
第二,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2010年,中央即提出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今年,是土地确权工作的最后一年。去年年底,温总理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要大幅提高农民在集体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土地承包权是农民的“财产权利”。可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改革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征地制度改革的突破,也给了地方政府的压力,直接影响其土地收益。事实上,个别地方政府出于畸形的政绩观,一直在动农民土地的歪脑筋,为规避国家征地的法律,利用“增减挂钩”,近年来搞出“逼农民上楼”等一幕幕闹剧。这方面的改革无疑是阻力重重。
第三,实现城乡养老保险的全覆盖。2009年时,国家即提出当年在全国10%的县,试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到2020年前基本实现全覆盖。而这次两会上,温总理提出今年实现城乡养老保险的全覆盖,提前八年完成了目标。这显示了中央政府完善社会保障、加快民生建设的决心,也突显了改革之迫切。
第四,推进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去年12月,国家公布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将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
第五,教育经费占GDP的4%列入预算。早在1993年国家就提出,在上世纪末教育经费要占到GDP的4%;但这个数字,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实现。如今,4%列入预算,意味着中国教育投入站上了新的起跑线,怎么用好这笔预算?能否年年保持4%?这些问题并没有现成答案。
这五件“难事”的目的是实现社会公平,手段在于改革,关键在于突破既有利益格局。现实中,不乏口头上拥护改革,却在实践中“摸石头上瘾”,以各种理由延宕改革的利益群体。既然,改革已经成为社会共识,“不改革不行”乃至“宁要不完美的改革,不要不改革的危机”都成为社会共识,那么改革涉及的方方面面:地方-中央、企业主-劳动者、国企-民资、江湖-庙堂等等,就应集结在改革的大旗下,学会“舍得”——有舍才有得,学会妥协,学会“突破”——不破则不立,在具体的改革行动中,实践改革的理念。
“春雨断桥人不渡,小舟撑出柳阴来”。闭幕的两会,应成为改革的“发令枪”,突破利益格局。改革,箭在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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