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桑子(武汉 职员)
不久前,江苏省扬州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蔡爱华涉嫌受贿一案,在镇江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这次蔡某落马情节堪称跌宕起伏:3年前,感觉危险正在一步步逼近的他,毅然报警将情妇周青送进监狱;两年后,刑满释放的周又向江苏省纪委举报他涉嫌受贿以及生活腐化等问题,随后蔡某被“双规”和逮捕。(3月16日《大河报》)
蔡爱华在担任江苏省人事厅综合计划处处长及扬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多人工作调动、职务晋升、退役安置等方面谋取利益,涉嫌收受贿赂45万元等的腐败情节并非虚构。而其浮出水面,皆因得益于情妇周青坚持不懈的举报和上访,正是这种可贵的坚持,纪检部门才得以掌握其腐败之隐私,而腐败的清算和法律的正义也才得以伸张。这一次反腐的成功,情妇周青再一次效力多多。对于此类反腐案例,归类派们也许马上又会联想到那个已经十分流行的词汇:情妇反腐。
爱恨情仇已然过去,也许就连当事人也不愿回首,所以作为围观者,更不便再对蔡和周这对冤家的情感发生史和人生历程作什么猜想了。不过,显然有一条是很清楚的,那就是蔡爱华不下狠心设计将情妇周青扔进监狱,周最后也不至于要冒着受恐吓、被传唤等重重风险,把位高权重的昔日情人拉下马。
类似小说情节的反腐故事显示,蔡某的情妇周青揭竿而起大义反腐原本是不情不愿的,在某种程度上,她的反腐又是一种迫不得已逼上梁山式的冤冤相报。
现实中的情妇反腐也许可有各的肇因,但是显然情妇并不是一种很专业的反腐机器,也不是一类很有反腐觉悟的人群,更不是人人都乐于反腐的。换言之,她们之反腐,与其说是因为他的情夫腐败了,倒不如说是那个曾经使尽手段讨她欢心的欢喜冤家成了传说中陈世美式的负心人。
看来,情妇反腐是有条件的,至少情夫得是腐败且负心的人。假定情夫腐败了,但把情妇调理得很好,既乐于继续让其分享腐败之一杯羹,满足其经济的需求,又长于用现代管理知识之类来管理情妇,满足其情感上的需要,岂不是黑金与柔情可兼得乎?再假定情夫腐败了,也与情妇恩断情绝了,但用经济手段补偿或者甚至于假手于法律手段将情妇摆平了,又岂不是腐败者仍可安心为之吗?更何况情妇反腐也不易,周青甚至于还被警员无故带走恐吓过。可见,情妇反腐能够掀起腐败的盖头来之几率是极低的,所谓情妇反腐云云最多也只是坊间的一厢情愿而已。
有识之士曾指出,情妇反腐靠不住,诚哉斯言,不过人家那是从法制建设的高度着眼的。其实即便从贪官情妇这个群体本身来观察,情妇反腐也是一种靠不住的低概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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