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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报:老年人没有自证“没死”的义务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24日00:00  北京青年报

  今日社评

  老年人没有义务自证活着,首先缘于其人格尊严,其次与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密切相关。尊重和关怀老年人,设计更为人性化、更符合现代文明的养老制度,是一个国家为社会提供安全感的最佳途径。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山东菏泽市牡丹区离退休人员必须花5元钱买一张“没死证明”,否则就被认定已经死亡,停发养老金。记者从当地人社部门了解到,网帖并不完全属实,并非所有老人办证明都要收钱,只对那些身处异地、需要指纹识别的老人才收取费用。但牡丹区人社局做出决定,今年将不再收取指纹油费用,改由人社部门承担,已经收取的将责成承办机构退回。

  为了避免冒领养老金的现象发生,很多地方都规定,离退休老人要实行“年检”制度。即老人每年必须按照人社部门要求,当面或以资料证明自己活着,才能继续领取养老金。这个制度的出现有其现实合理性,但很多地方在实施过程中,“发明”了一些奇怪的招数,或变相收取费用,这些做法不仅给老人们带来很多麻烦,甚至造成精神上的伤害与困扰。比如,有的地方规定异地生活的老人必须手持当天报纸拍照,或者用左手捏右耳的姿势拍照等。这种办法确实方便了人社部门,但老人所感受到的别扭也是不言而喻的。

  给离退休老人发放养老保险和优待抚恤,是国家对失去劳动能力的人理应承担的责任。越是经济发达、文明程度高的社会,就越应该给予老年人更充分的保障和尊重。有的地方或部门,没有很好地理解养老金所包含的责任之意,相反,把养老金或抚恤金看成政府对老年人的“恩赐”,动不动就要求老年人自证“活着”。这样的观念和做派,不仅与政府优待体恤老年人的价值观相左,也完全背离了尊老敬老的传统文化。

  一个服务型的政府,其养老保险制度中应该自然包含“生存验证”的程序,也就是说,验证老年人是否还活着,是人社部门自己应该做的。人社部门如果以其优势地位推卸这一职责,它就会变成老年人的“义务”,进而成为老年人的麻烦。实际上,在信息化和高度组织的社会里,验证老人活着并非难事。社区登记、上门拜访、与殡仪馆等机构联网,或由离退休单位代为查证等,都可以验明老人身份。这些工作虽然很烦琐,但它是一个社会向老年人应尽的“孝道”。如果怕麻烦而让一个耄耋之年行动不便的老人前往人社部门登记,那样的养老金发放方式简直就是一种侮辱。

  老年人没有义务自证活着,首先缘于其人格尊严,其次与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密切相关。如果一个制度要求老年人自证活着,这样的制度就不单是懒政,还反映出政府对老年人的轻慢。菏泽市牡丹区的做法,最大的问题并不在于收取5元钱费用,而是没有为老年人提供更方便的养老金发放办法。很显然,他们并没有认识到问题的症结所在。

  人都是会老的,当老年人越来越多的时候,一个社会也将在某种程度上变老。尊重和关怀老年人,设计更为人性化、更符合现代文明的养老制度,其实是一个国家为社会提供安全感的最佳途径。让老人排队等候,让老人“年检”,让老人承担他们本不该承担的义务,其实是对社会整体幸福感的剥夺。无论有多少辩解的理由,这些做法都应该得到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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