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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睿鸫:“按家庭征个税”先须完成条件建构

  本报特约评论员 吴睿鸫

  记者获悉,目前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准备在2012年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好技术准备。而在此之前,如何统计异地同一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一直是个税按家庭征收改革的最大技术障碍。

  个税变革不能总在起征点上打转转,这在实行上早已达成共识。但长期以来,个税家庭综合税制,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在最近国务院批转的国家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人们仍未发现相关迹象。

  不过,这并不味着以“家庭征收”为核心的个税变革的搁浅。值得欣慰的是,继全国主要城市个人住房信息、公积金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相继启动联网工作之后,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的联网工作也有望于2012年全面启动,可以预见的是,随着个人信息联网的启动,家庭综合税制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实际上,以家庭为个税征收主体的制度,比现在单纯抬高起征点,更趋合理。打个比方,两个三口之家,一个家庭只有一人有工作,月收入3000元,需要缴个税;而另一个家庭三口都有工作,每人月工资2000元,不用纳税,显然这种现象不合理。所以,推行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综合扣除的个税变革,已是大势所趋,而且宜早不宜迟。

  尽管多年前已有代表委员呼吁按家庭收入申报个税,减轻广大工薪族的负担。但年年提,为何一直无法实现?从目前来看,要想实现个税向家庭综合税制转变,需要破解两大难题。

  一方面,税收征管体系的完善。比如,美国个税制度设计特别细化和精准,早在1913年美国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时候,报税表格加上各项提示总共只有32页,而我们的个税制度设计还显粗糙。个税征管体系的构建,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如果实行“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还需要考虑到地区间的经济发展状况、城乡差别,以及不同家庭收入及支出、子女上学情况、子女是否脱离家庭、赡养老人情况等,这需要我们的相关部门抓紧时间研究相关细则。

  另一方面,便是税收刚性的增强。长期以来,工薪阶层一直是个人所得税的“主力军”。可是,一些多元化的高收入者,却长期与个税无缘。从实施个税申报一年多来的情况来看,个税申报依然“赖”上工薪一族,私企老板、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寥寥。而目前对这些并不在少数的抗税者,好像也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这就需要配套的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注重培养和提高公众自觉纳税意识的同时,还需要通过完善相关税控制度,对家庭财产申报进行有效监控,防止偷税漏税情况的发生。

  总而言之,尽管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相关制度的出台,尚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但其事关分配的公正公平与家庭的整体福利。在近期各方多次强调要进行分配制度改革的情况下,实行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宜早不宜迟。(相关报道见3月25日《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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