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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川:公交卡磨损费磨掉了公众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28日02:05  扬子晚报

  南京市民卡公司规定,每个月从押金中收取1元磨损费,扣足30个月就不再扣除(3月27日《江南时报》)。

  市民卡的押金年利问题一直在争议之中,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这近600万张金陵通卡居然要收取磨损费,按照相关负责人的话,“市民退卡的时候,按使用时间扣相应的费用,每月收取1元磨损费,剩余的退还给他,如果超过30个月,这卡就没法退了。”磨损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霸王条款。

  其一,凭什么确定每月收取1元磨损费?依据在哪?有没有经过市民认可?其二,一张卡的押金30元,使用30个月,就“磨损”没了,这是什么逻辑?对于大多数持卡人而言,对公交卡十分珍惜,别说使用30个月,就是三五年,公交卡也光洁如新,难道这张卡就没有价值了?其三,一方面收取磨损费,另一方面押金利息却不返还持卡人,这种失衡凸显了市民卡公司唯利是图。

  实际上,无论是公交卡押金还是公交卡磨损费,都折射出市民的权利贫困,更折射出如何监管公共用卡。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下发的《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为控制发行费用,对不单独收费的IC卡,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向用户收取押金,因丢失、损坏等原因要求补发的,可按照工本费向用户收取费用;实行政府审批的IC卡收费,其收费标准严格按照IC卡工本费核定。试问,某些公交卡公司为何热衷于收取数十元的押金?公交卡公司即便要收工本费,也应该实事求是,据悉一张公交卡的成本及维修费极低,至多几元,而一些公交卡公司则狮子大开口,动辄收取数十元。再说,对一些公交卡公司,政府每年还有补贴,比如,北京市财政给一卡通公司的补助是,2008年补助1.5亿元,2009年和2010年又各补助了1.3亿元。吃了财政“吃”市民,说不过去!

  公交卡磨损费,磨损了公众权益。有政协委员认为,“有不少让老百姓在生活中花的‘小钱’,其实存在不少‘大问题’,公开透明地告诉花钱人这些钱去哪里了,用在哪里了,是消费者天经地义具有的权利。”诚然,一张公交卡看起来值不了多少钱,但沉淀资金多了就惊人。公交卡属于公共服务产品,公共服务产品如何服务公众?公交卡押金该收多少,该不该收磨损费?应该举行听证会,确保民意在场。(江苏 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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