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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川:拆迁必须让黑势力走开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28日03:34  京华时报

  每个人都有欲望,都有谋取利益的需要,但谋利应该在法律的框架内,应该理性、公平和公开地博弈,而不是相反。

  3月22日凌晨,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诸葛店村,20余名蒙面男子,闯进拆迁户刘国峰家,将他家7人砍伤。该村正在进行拆迁,伤者及村民怀疑,砍人者是受拆迁办指使。

  哈尔滨暴力强拆带给公众的心理折磨还没消除,河北三河市暴力强拆又接踵而至。针对哈尔滨强拆事件,有舆论追问,这是强拆还是黑社会犯罪?与之相比,燕郊的这起强拆更为恶劣,因为一众蒙面人不仅夜闯拆迁户,还砍伤了一家7口。

  人们迫切要知道的是,去年1月份,国务院已经颁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老拆迁条例既然被废除,暴力拆迁、野蛮拆迁现象为何没有绝迹乃至没有减少?如果法治不彰,强拆肆意存在,我们就无法摆脱生存焦虑,也许,下一个被暴力袭击的目标就是我们!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认为,强拆不仅仅是对居民人身和财产造成了威胁,还给社会带来一种恐惧。这种行为实际上是一种有组织的、某种形式的恐怖主义的犯罪形式,应该严惩。诚哉斯言!对这类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有关部门应该严肃对待,维护法律尊严,捍卫公民权益,为公众打造一个安全而祥和的生存环境。

  燕郊的强拆事件,真相尚未水落石出,但不难理顺背后的黑色逻辑——开发商一再要求村民尽快同意拆迁,村民不从,不少村民曾遭到一些陌生人威胁。有了这个铺垫,谁主导了这次暴力强拆,答案也许不难寻找。

  事情的悲哀之处正在于此。为何总有一些人为了一己之利,视法律为手纸,粗暴地践踏他人利益?为了满足私欲,靠拳头说话,靠暴力行事,社会就会变成弱肉强食的“丛林”。每个人都有欲望,都有谋取利益的需要,但谋利应该在法律的框架内,应该理性、公平和公开地博弈,而不是相反。有学者提出,处理强人与法律、本能与规则、欲望与伦理之间的关系,考验着社会的文明程度。确实如此!开发商有开发土地、房屋的诉求,但这种诉求不能侵犯村民权利,双方即便有利益冲突,也应该合法合情合理地博弈。

  拆迁也要“打黑”,坊间如此呼吁。对黑社会式的强拆,确实应该毫不留情。严打之余,更应该重建社会秩序,重构各种利益主体的敬畏感、守法意识,避免弱者恒弱、强者恒强,遏制丛林社会出现,每个人才有安全感。

  相关报道见昨天A18版

  本报特约评论员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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