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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波:“殴打记者事件”太多蹊跷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09日06:11  东方早报

  刘洪波

  记者采访河南漯河违法建别墅,遭28岁区房管局副局长带枪殴打。这一事件先在网上疯传,再被媒体报道,舆论喧腾,一派愤怒。我却觉得事件相当蹊跷,令人不解之处甚多。

  前往漯河调查违法别墅群“河畔雅墅”的记者,到底属于哪家媒体?河南电视台称“某报驻河南记者站从业人员朱某”,还有不明哪家媒体的袁先生。南方日报称“记者耿某、朱某、袁某”,没有指出哪家媒体。一家叫人民在线的网站称“《中国经济时报》耿记者”,以及“《党员生活》杂志社的编辑袁某”。

  还有两个被殴打的人,在河南电视台报道中,一个是“漯河当地某报社记者周某”,一个是“一个姓郭的”。南方日报的报道中,是“编辑郭某和记者周某”,仍然未指明哪家媒体。人民在线网站则称“《人民在线》的编辑郭某和《漯河广播电视报》的记者周某”。

  “人民在线”网站自述,它是一家北京网站,并非一家以公众利益为本的大众媒体,而是一家“客户为本”的文化经营机构。它“由人民风采文学艺术社主管,人民在线文化发展中心、人民在线杂志社联合主办”,分设多个部门,“力求以客户为本,以策划为主导,利用强有力的媒体整合能力,为客户提供专业、规范、系统、严谨的服务”。

  更为蹊跷的是,“殴打记者”事件将近十天,被殴打者所属媒体,未闻有一家对事件表明态度,好像被打的人跟这些媒体无关一般。这几名记者(权且如此称呼吧)是否登记在册?他们采访违法别墅建设是履行职务还是私人行为?按照常情,不要说正常的新闻采访中记者遭受殴打,就算这些人并非履行职务,单位也该对其被殴打表示关切。记者所在单位太冷漠,还是此事有什么难言之隐?

  必须说明,无论那几个被打的人是不是记者,无论这些被打者前往调查违法别墅建设是履行记者职务还是另有所图,打人事件都是不可接受的,都必须得到依法处理。

  (作者系知名杂文家,摘编自4月8日《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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