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个别网民在微博中编造、传播所谓“军车进京、北京出事”等谣言及谣言对社会产生的恶劣影响,北京市公安机关对造谣者依法予以拘留、对有关传谣者进行教育训诫,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也对一批传播谣言的互联网站依法进行了查处。
互联网是新事物,信息传播的功能强大。但互联网也有弊端,因为人们对网站信息的真实性往往不加甄别和怀疑,网民往往认为信息是经网站核实过的,这样就会在网民中形成误导,把虚假信息当成真的,扰乱网民的正确判断。微博出现之后,信息传播的速度更快,人们获得信息也更加方便快捷。借助微博的技术环境和条件,谣言的危害性和破坏力也成几何级数增加。这就带来一系列问题。商业谣言对消费者形成误导,对优质企业构成打击,不法商家从中大获好处;社会谣言造成人们的恐慌,比如有人在微博造谣说有大地震;最严重的是政治谣言,甚至会对国家稳定造成危害。
我们同时看到,近年来,网络造谣行为有蔓延趋势。一方面是因为微博这类新型传播工具发展较快,监管制度尚未跟上,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网络造谣行为一旦疏于监管就会变本加厉。网络造谣传谣已经给很多人造成了困扰,已经成了社会公害,我们应当旗帜鲜明地给予打击。
国家是公共安全的维护者,而网络则是虚拟的公共场域。网络能够影响现实,网络造谣传谣也对现实世界造成了极大伤害。所以,只有依法打击网络造谣传谣势力,才能维护网络微博的正常秩序,才能捍卫网民获取正常信息、不受谣言误导的权利,才能维护更多人的权益。
如何打击?首先,要让打击网络造谣传谣有法可依。在我国,针对打击网络造谣传谣已经出台了一些法规和管理规定。微博这些新的传播工具出现后,我们还应针对互联网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尽快补充、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应的监管制度,对什么样的情况作什么样的处理要作出明确规定。不能因为微博是新兴行业就放松监管、放任自流。其次,打击网络造谣传谣必须制度化。如果只是突击打击,谣言必然会继续流传,要让打击行为常态化,这样才能对造谣传谣者形成威慑力。最后,必须下猛药整治,不能只停留在对谣言进行公告这样的阶段,还须棒打“落水狗”。比如,对于网络造谣者可进行分级管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造谣者要依法予以处罚。同时,还可将网络诚信与银行贷款等信誉等级挂钩,使网络行为受到道德和法律的双重约束。大幅提高网上造谣者的违法违规成本,才能从根本上铲除滋生网络谣言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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