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评论员王石川 多一双监督的眼睛,多一缕阳光的投射,营养餐就会少一些被蚕食的可能,少一点变馊、变得腐败的机会。
自3月1日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来,该省接连发生3起学生营养餐安全事件。记者调查发现,当地个别学校在实施营养餐上力不从心,承包给企业又监管不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是导致营养餐安全事件的重要原因。
贵州织金营养餐事件带给公众的心理阴影还未散去,广西那坡县“3元营养补助被供货商套利1元”让人忧心忡忡,如今云南又接连发生3起营养餐事件。营养餐仿佛成了“变质餐”,成了被人垂涎的唐僧肉,也成了侵袭孩子健康的问题餐。
从去年秋季学期起,国务院启动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制度设计之初,国家就提出确保营养餐两个安全,一个是食品安全,一个是资金安全。具体而言,供应给孩子的营养餐不能出现质量问题;所谓资金安全是指,这每天的3元钱要全部吃到孩子嘴里。这两大安全,是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生命线。但从媒体披露情况看,这两大安全都遭受了挑战。
每一起营养餐事件的背后,都让人窥见监管有病。以云南省镇雄县顶拉小学营养餐事件为例,顶拉小学食堂和承包商均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同时,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堂建设的位置及内部设施均达不到相关规定。试问,没有基本的资质,为何能够顺利承包食堂,是承包商太狡猾还是监管部门太无能?监管部门失明又失语,是否隐匿着利益勾连?
监管有病,谁来吃药?营养餐事件不能无人埋单,除了直接的责任人,那些监管不力、管理疏忽的官员是不是应该被问责?当然,问责不是目的,通过问责提升监管人员的责任心,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执行到位,才是正道。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王名认为,应建立政府问责、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
诚然,多一双监督的眼睛,多一缕阳光的投射,营养餐就会少一些被蚕食的可能,少一点变馊、变得腐败的机会。为此,不妨吸纳民间组织参与监督,确保营养餐透明再透明、安全再安全。学生家长也应该成为监督主体,不妨成立家长监督委员会,由家长代表全程参与营养餐的订购、配置与分发等全过程。此外,媒体监督也颇为有力,媒体有责任助推营养餐计划顺利实行。
营养餐计划推行伊始虽问题不断,但这些问题应成为动力和责任,把问题当做及时提醒,从而完善制度设计,防止好经念歪,让孩子改善营养,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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