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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时报:谁让下跪的医生沦丧了职业尊严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03日09:20  重庆时报
本报评论员 李妍 本报评论员 李妍

  陕西榆林横山县百信医院患者胃穿孔死亡,院长带领全院40余名医护人员悼念死者,致辞检讨忏悔,集体下跪磕头。该院医生称,死者家在当地势力很大,院方被迫接受家属条件,与之签订协议,停业3个月,违约赔300万元。据医生透露,至今并无证据表明医院存在过错。(相关新闻见今日18版)

  在医改步入深水区之时,修复日趋紧张的医患矛盾似乎也步入了深水区。就在前两天,卫生部和公安部下发通告,明确警方将依法对医闹、号贩等7种行为予以处罚,严禁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等行为,严重的将追究刑责。这被认为是驱散医患关系戾气的法治准则。

  这时,“患者死亡,全院医生被迫下跪磕头”便与之形成强烈对照。它仿佛是映照医患关系的一面镜子,当法治力量没能切入医患矛盾的命门时,丛林法则便不可避免地凌驾于职业尊严之上,成为解决医患矛盾的江湖准则。

  已经无需再去刻画这起新闻事件带给人们的荒诞感。七旬老人食物中毒抢救无效死亡,家属认为是洗胃不当导致,于是逼迫医院停业,让全院医护人员下跪磕头。这其实很能体现通常意义上的医患纠纷论调:但凡经医院救治死亡的,多是医院责任。不过,究竟是不是医疗事故,却不是由患者家属怎么认知,就怎么裁定的。作为一种专业性很强的职业行为,需要独立的专业医疗机构来鉴定,才能确定事情的前因后果。而从医方到患者家属,也都应该顺延一种理性的维权、申诉通道,表达自己的意见与诉求,而不是通过伤害个体尊严这种极端方式,浇灭医患关系的怒火。

  不过,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医闹”事件,在此次“医生下跪”事件中,通常缺乏话语主导权的弱势患者,却成为了强势的主导人。仅仅因为“死者家在当地势力很大”,院方便只能无条件地停业整顿、集体下跪磕头、涕泪交加地忏悔、检讨、被禁止从正门而入……这些细节,不仅让人看到恶劣的执业环境之下,医生只能被迫承受成为体制受害者的悲情,更让人看到不通达的医患矛盾解决机制下,能出来说话的永远只是“丛林法则”——谁拥有更强势的权力与资本,谁就是这场博弈的最终赢家,而输者却一败涂地的连“尊严”,甚至连性命都一并输掉。

  就在前两月,哈医大附属医院杀医案就曾引发“谁把医生推到屠刀下”的叩问。现在,“医生被迫磕头下跪”则又让人质疑:谁让下跪的医生沦丧了职业尊严?医生与患者从来都不是天生的敌人,究竟是什么,让双方无可避免地走进一种无法正常对话的冲突局面,陷入矛盾横生的泥淖?

  作为一种体制痼疾,“以药养医”曾被千百次地拿出来质问。市场化则将医生与患者间的施救与被救关系,变成了简单的买卖关系。为高额医疗费用埋单的患者,自然无法对医院亲近。这种情境下,从“以药养医”模式中获利的医生,便被直接推向了医患纠纷的前线。

  加诸投诉渠道单一不通畅,管办不分,卫生主管部门对医院既实施监管又是直接管理者,很难以独立姿态,介入到医患关系调解中来。在患者与医者均无法找到一个畅达渠道表达意见与诉求、相互对话的情境下,“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医患纠纷现状便大行其道。

  不畅达的机制下,其实谁都不是赢家:患者权利受损,医者身心受伤。或也是为了保护丛林规则中的医生权利受损,卫生部、公安部才出台通告,以法治约束“医闹”。但“医生被迫下跪”的悲情故事却也告诉我们,只有真正为患者建立起良好的公共医疗体系,革除弊病,为患者维权提供顺畅通道,医患矛盾或才真正有药可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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