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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甲醛白菜过河四年 监管还在摸石头?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09日14:17  光明日报

  张枫逸 《 光明日报 》( 2012年05月09日   02 版)

  媒体日前报道,在山东省青州市一些地方,出现了蔬菜商贩使用甲醛溶液喷洒白菜进行保鲜的现象。记者实地调查发现,这一做法在部分春白菜的长途运输中确实存在。一些菜商反映,喷甲醛给大白菜保鲜的方法已沿用三四年。 

  近段时期,白菜俨然成为最热门的话题。先是“一棵白菜顶一斤半猪肉”,让普通市民感叹“吃不起”,如今,喷甲醛给白菜保鲜的做法曝光,更是让人大呼“伤不起”。作为世界卫生组织认定的致畸、致癌物质,甲醛居然走上餐桌,毒从口入,无疑是置公众健康权益于不顾的恶例。 

  对此,有专家紧急支招,买到大白菜后扒掉外面的一层,清水冲洗后再浸泡一段时间,基本上就可以洗掉甲醛。然而,如此马后炮式的自我防范,并不足以让公众安心。更重要的是,消费者本不应成为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当公众被有毒食品逼成健康专家,面对不同的有毒物质,高接低挡,见招拆招,映衬出的只是监管的孱弱和失职。 

  据报道,甲醛溶液最初是在水产品中发现的,后来逐渐被运用到春白菜、蘑菇等蔬菜保鲜。不法商贩显然利用了相关法规和监管体系的漏洞。一方面,《农产品质量安全》没有明确规定可使用的保鲜剂、添加剂范围和剂量,只是笼统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导致没有被明确列入监管范围的甲醛逍遥法外。同时,由于甲醛未被明确禁用于初级农产品中,有关部门检测蔬菜农药残留时也没有这一检测项目,甲醛白菜得以一路绿灯,大摇大摆地进入市场。

  鉴于此,应尽快评估使用甲醛的危害性,健全相关法规,完善甲醛使用监管体系,严厉打击滥用保鲜剂行为。甲醛保鲜的做法在当地已经沿用三四年,有关部门仅仅是张贴警示标语,制止商贩使用甲醛,甚至在面对记者采访时,还在强调“对大白菜喷洒甲醛的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罚的依据目前并不明确”。技术规范和处罚依据不明确,难道就是监管缺位的理由?正是这种刻舟求剑的态度,使得甲醛保鲜的做法像瘟疫一样传播开来,劣币驱逐良币,异化为行业潜规则。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监管与市场本身就是斗智斗勇的关系。任何标准和监管举措都不可能一劳永逸,面对花样迭出的违规行为,监管必须及时跟进,堵上漏洞。一旦反应滞后,无法及时撑起保护伞,消费者权益就将成为砧板上的鱼肉,暴露于危险之下。在毒奶粉事件中,不法厂商恰恰是利用了三聚氰胺检测的长期空白,让整个社会付出了惨痛的代价。遗憾的是,我们伤疤还没好就忘了疼,在甲醛白菜问题上再次踏入同一条河流。公众不禁要问,甲醛白菜“过河”四年,监管还要摸多久石头?需要怎样的代价,才能刺痛一些部门后知后觉的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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