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已建成十多年的学生公寓,被钉上了“公租房”的牌子,并称去年开建。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一些地方保障房建设进程缓慢,并存在以旧充新,以企事业单位宿舍楼充当保障房等情况。(5月9日《新京报》)
“贴牌”保障房屡现,除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匮乏和问责机制乏力外,很大程度源于保障房概念的严重缺位。因为没有规范统一的保障房定义,才让有些地方政府揣着明白装糊涂,随意肢解保障房涵盖范畴,拼命注水,大玩文字游戏。正如专家所言:“目前地方自定义的状态,让保障房任务完成存在各种‘腾挪’空间”。
要想科学界定保障房概念,最起码有三个前提必须做好。首先,保障房概念要体现出公共性。它的要义,是以满足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为底线,任何超出这个范畴的“保障房”,必须扫地出门,以割断其中的牟利与寻租空间。
其次,要明确保障房的涵盖范围。目前保障房的涵盖范围,不仅混乱无序,而且内涵呈无限制扩大的态势。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到限价房、棚户区改造房、定向安置房……各类住房挤进保障房序列。随着不断扩容,不仅保障房容易变质变味,而且也会给今后保障房分配带来诸多困难。
最后,须厘清保障对象。随着保障房类型越来越多,涵盖范围日渐增大,保障对象扩大的同时,一些不需要住保障房的人也混迹其中。这就不仅容易将保障房沦为权力寻租的灰色地带,占据有限的保障房资源,也制造了社会的不公平。因此,只有对保障房的保障对象清晰化,形成便于操作的制度安排,恐怕才能规避暗箱操作和寻租。
吴睿鸫(河北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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