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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聃:阶梯电价该怎样兑现正义?

  □王聃(湖南媒体人)

  阶梯电价改革6月将在全国推行,目前,各地已在陆续举行听证会。“阶梯”设计如何兼顾效率和公平?阶梯电价是否只升不降?日前,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作出解答。负责人称,阶梯电价原本在设计上就有升有降,对绝大多数居民而言,电费没有影响。(5月9日《人民日报》)

  关于阶梯电价能否惠及多大范围的人群,其实,早在《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刚出台时,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就公开表示过,“我们每个人都将是阶梯电价制度的受益者”。时间才过去刚半年,这种表述就成了“绝大多数居民将无影响”,表述变化过程颇有些微妙的意味。

  显然的是,无论“每个人都受益”还是“绝大多数居民将无影响”,这些说辞的目的都殊途同归:那就是为了论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改革的正当性。“多数人无影响”的确看起来很美,但它也可以换成另一种形式的表达:少数人将会因为阶梯电价政策承担更多的电费支出。依据国家发改委此前出台的有关意见,居民用电将分为基本用电、正常用电和高质量用电三档。而在各地,三档之间的限定度数与电价的“阶梯上升度”都有不同,兼之各地阶梯电价规定都是一种行政作为,难免有电政合谋下的“过度阶梯”现象出现,如此之下,个别地方的阶梯电价政策难免沦为涨价政策。

  较之“多数人无影响”,还需要追问有多少人不能从阶梯电价中获益,事实上,这也远非关注此项公共政策的全部目的。阶梯电价要让自身体现出科学性与客观性,在保证所有人不因此承担不必要的改革代价外,还必须让改革进入深水区与实际正义的层面。譬如,既然阶梯电价政策是在鼓励个体承担更多的资源责任,那么在保证电费不飙升外,是否对节约者有奖励政策?譬如,阶梯电价是否留下了足够的政策弹性空间?让其伴随物价、居民收入状况而变?

  改革都是呈螺旋状前进的,我们不苛求所有的改革生而完美,也不奢望阶梯电价改革短期内实现其全部宏大的政策所指,但它并不等于就可忽略掉改革的阵痛与艰难性。可以肯定的是,“多数人无影响”也是不完美的改革,因为隐藏于其后,是少数人将承担改革的“不必要代价”。

  阶梯电价在制度设计上或有着良善之目的与政策图景,但在改革之初,公众想听到的,更是如何让发展与变革成果惠及到所有人。一句“多数人无影响”,让阶梯电价政策尽显其美好,却也显现管理长远考量意识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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