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蔡方华
今日社评
失独问题,其实是老年化社会来临的一个早期征兆,它提醒我们,建立一套人性化的反馈和应对机制已经比较迫切。
母亲节到来之际,那些“曾经被叫做妈妈的人”进入了公众的视线。曾经被叫做妈妈,却在人近中年时痛失独生子女,于是孤独、悲伤、凄凉和封闭便将他们的余生围困起来。这就是被称为失独家庭的生活写照。新华社记者在采访失独父母时发现,这些人几无例外地与社会相隔离,沉溺于个体的痛苦命运而无法自拔。只在大连、武汉等少数地方,有民间自发的失独互助团体能够给这些特殊群体以温暖和关照。失独父母如何重归社会,他们的精神困境与养老问题如何解决,也就成为共同思考的话题。
中国社会有着较为特殊的家庭结构形态。实行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让相当多家庭面临着“单支撑”的前景。由于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够全面和完善,“单支撑”的家庭有着不言自明的脆弱性。一是子女养老的压力比较大,二是老人得到的精神抚慰比较稀缺,更令人担忧的是,一旦独生子女出现伤残和死亡,家庭生活也就濒临崩溃。失独父母之所以特别引人关注,原因就在于他们的晚年失去了支撑和依靠。
失独困境是一种“制度后遗症”,因此,由制度予以补救是理所当然的事。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赵超提出建议,应针对失独父母设立专门的养老保险制度,由国家承担这一特殊群体的养老和医疗问题,由政府出资送他们进入养老院和敬老院。赵超在调查中发现,独生子女伤残的家庭,因医疗而返贫的比例高达50%。而现行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在这方面的救助力度非常有限。限制非常严厉而救助乏力,客观上造成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不仅制度所导致的群众生活困难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公众对计生政策也很容易产生对立情绪。修复制度短板,提升计生政策的抚恤扶助功能,已经成为一个无法绕开的公共课题。
据媒体统计,我国目前约有百万失独家庭,每年新增失独家庭约7.6万个。以政府目前的财力,对这个不算庞大的群体给予特殊救助,并不是太困难的事。此外还应该看到,城镇失独家庭的主要问题是养老缺乏保障,农村失独家庭则面临经济困难和老无所依的双重困境。因此,在救助城乡失独家庭时也应有所侧重。为了强化独生子女政策的人道色彩,凡出现独生子女意外亡故的,可以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抚恤。对独生子女家庭可建立特殊保险制度,以互相保障的模式为其增加新的养老支撑点。对那些确因失独而陷入养老困境的,国家需要全面解决其养老问题。
但是,经济救助还只是问题的一个侧面,精神扶持对失独家庭往往更重要。不难理解的是,制度在解决实际问题时比较有力,但在给予精神抚慰方面则可能失灵。如何建立一种可以为社会所分享的人性关怀体系,可能是需要长久探索的社会课题。从大连等地的实践看,目前失独家庭的精神关怀,主要由民间自发的互助团体来承担。但这些团体的发起和延续,都有一定的随机性与不稳定性。国家民政部门和慈善机构在这方面其实大有可为。各地民政部门应该尽早建立失独家庭的数据库,并为失独互助组织提供必要帮助。在没有民间救助团体的地方,慈善机构应该协助成立民间社团,在运行经费、活动场所和精神科学支持等方面提供社会资源。只有多方面共同襄助,才可能打破失独家庭所陷入的痛苦内循环。
失独问题,其实是老年化社会来临的一个早期征兆,它提醒我们,建立一套人性化的反馈和应对机制已经比较迫切。失独并非少数人固有的、特殊的不幸命运,而是多数家庭都可能面临的潜在风险。如果没有规避这一风险的共同机制,则每个人的暮年都可能是裸露而无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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