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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社论:阶梯电价实施 须吸取公众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11日05:39  南方都市报 微博

  自5月上旬以来,全国已有29个省份就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先后召开听证会,近千名听证参加人直接参与听证。随着听证程序结束,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将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综合听证会的情况,对于普遍反映的第一档电量标准偏低的问题,各地将在听证方案基础上适当调高第一档电量标准。

  所谓阶梯电价,指按照电力消费量分段定价,居民用电越多,支付的电价水平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用电定价机制。在国外,阶梯电价并不是一个新鲜的名词,因为这种定价机制既以价格杠杆之作用有利于节能减排,同时又兼顾了低收入人群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基本用电需求,因此实施阶梯电价遂成为世界各国应对能源价格高涨的通行做法。

  按照发改委此前出台的“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指导意见”,中国的阶梯电价方案原则上遵循了国际惯例,把城乡居民每个月用电量按照满足基本用电需求和正常合理用电需求、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分为三档,区分了居民用电需求中的基本和非基本部分,居民基本用电价格较低,而对非基本用电需求则实行较高价格。

  优先保障基本用电,耗能多者多缴费,节能低碳,这样的价值诉求相信任何一个心智正常者都会欣然接受,有争议者唯在细节。

  和其他国家一样,居民的基本用电量到底是多少,即阶梯电量的第一档的门槛究竟设在哪里为宜,仍然是中国的阶梯电价方案中最惹人关注的焦点。

  按照其他国家的常规做法,第一档标准应该包括绝大部分百姓的日常用电,发改委的“指导意见”中,则设定了一个80%的覆盖率,各省以此自行制定标准。80%的覆盖率,当然已经涵盖了绝大多数居民,但这样一个数据具体到各省,因为主要依赖于政府相关部门和电力企业的数字,是否真实反映当地居民用电实际,对原本由于信息不对称而早有疑虑的民众来说,存在分歧势所难免。另外从各省的方案看,设置第一档标准并未考虑家庭人口差异、城乡差异等多方面因素,一刀切的方式未必体现公平,比如几代人同居的低收入群体虽然人均用电量有限,但整体用电量较大,极易越过第一档标准,实行阶梯电价反将导致这一类型的家庭人均用电成本升高,其不合理处不言自明。

  不仅是第一档的标准争议,关于阶梯电价方案“只涨不跌”的质疑,还有电力企业的成本问题,都是公众讨论的热点。但源于民间的这些声音能否真切有效地表达出来,因为以往“听证会”给公众留下的不良印象,此前舆论并不乐观。而今各省听证会已经落幕,人们欣喜地发现,有别于以往,今年的听证多有智慧碰撞,代表们不但热情四溢,而且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在江苏阶梯电价听证会上,甚至出现了消费者代表一致投出反对票的罕见情形。这一方面说明电价攸关民生,消费者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的精神,顽强地发出自己的声音,另一方面也证明听证程序设计较为科学,来自消费者的意见没有被遮蔽。

  既然听证是为了倾听民意,听证结束之后顺应民意自然是水到渠成的选择,发改委负责人“各地将在听证方案基础上适当调高第一档电量标准”的表态契合公众的期望。不仅如此,这位负责人还表示,“阶梯电价制度试行一段时间后,可以根据用电增长情况适时调高电量标准”。诚然,各地方案不应该一成不变,尤其是第一档电量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通胀水平高低、居民收入状况变化调整当为阶梯电价制度之本义,然而负责人所称的“可以”不是“必须”的动作,提高电量标准等于变相给民生成本减负,这样的利好能否因其一声“可以”而降落?为了给民众一颗“定心丸”,各地出台方案的时候有无必要因此建立阶梯电价浮动调整机制,并明确调整的周期?

  阶梯电价政策形成历时4年,如果执行得好将给其他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并有望对某些特殊行业的改革起到推动作用,因此,在政策即将落地之前,认真吸纳公众意见,修改或细化实施方案,肯定是最具智慧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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