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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伟:食品安全时间表考验执行力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5日11:54  大众日报

  卢 伟

  日前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提出要通过不懈努力,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用5年左右的时间,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高。(7月4日《新京报》)

  毋庸置疑,当前的食品安全是一个沉重的社会话题,从毒牛奶、毒奶粉、毒酱油到问题肉、问题粮有毒食品的名单被一再拉长,几乎将入口食物一网打尽,公众被迫记住了三聚氰胺、盐酸克伦特罗等各种生僻的化学用语。媒体曝光、引起公愤、有关部门迅速查办、舆论平息、一切照旧,相同的剧本不断循环上演,只是换了个主角,全社会已经审丑疲劳。此时国务院提出“3年有效解决,5年大幅提高”,令人振奋和期待。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这个食品安全的时间表是中央政府对民众作出的承诺,也考验着各级政府的执行力。

  应该说,国务院此次出台的《决定》不乏亮点。“对于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这是首次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考虑到各地对文明城市等评优创建活动不惜成本的热衷,这个一票否决的威慑力不言而喻,必将会提高各地对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视程度。“建立起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则将以前只到县一级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延伸到了最基层一级政府,有助于建立起更加完善的监管体系。

  然而,确保食品安全,我们最缺的并不是法律和文件。事实上,在此《决定》之前,我国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已经有几十部之多,这其中既有《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法》等专门法律,也有各种条例法规,还包括十多个部门规章,国务院多出台一部《决定》,能否扭转当前食品安全事件多发高发的态势,需要打上一个问号。正如卫生部有关专家指出,我国在食品安全上的法律法规非常多,甚至超乎国际水准,关键在于执行力。监而不管,执行不到位是食品安全屡出问题的重要根源。

  因此,这张食品安全时间表要顺利写入现实,必须提高监管力度,将法律法规执行到位。重建食品行业的商业伦理和信用体系,提高道德水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要在三五年内使食品安全取得明显改观,下重拳加强监管是最直接有效的手段。就目前来看,有关部门对食品企业的监管漏洞不少,对大企业考虑到税收和就业,出了问题常常舍不得管,对小作坊全面监管成本太高,常常不愿管。治乱必须用重典,只有明确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对问题食品露头就打,各项法规执行到位,构建起一张监管的天罗地网,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才能在短期之内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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