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坤新
多年来,笔者在中央民族大学给各种不同专业的学生讲授《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程第七章“民族平等”时,都要让学生讨论“对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是不是民族不平等的表现”这一问题,在充分讨论后,最后基本能达成共识并认可这一政策。试想,社会上大多数人如果了解真相和缘由后,相信也会持赞同看法。
新中国成立前,我国各民族的发展程度极不平衡,与此相适应,有的民族文化程度较高,有的则较低,有的民族甚至只有语言没有文字,几乎处于“全文盲”状态。正因为如此,我国少数民族教育的起点低。如果不充分考虑这一因素,而对各民族实行无差别对待,其后果是完全能够想象到的。如许多边疆、山区、牧区、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其教育资源稀缺,人才匮乏,手段落后,而在高考时如果搞所谓“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就意味着有的少数民族的考生永远上不了大学。故对少数民族实行高考加分政策,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大家更多的是理解和支持。
随着现代化进程特别是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随着汉族与少数民族的互动性加强,要求对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这一政策进行修订、补充、完善的呼声越来越高。笔者也认为有必要对之作出微调:
第一,对从小就生活在北上广这样一些一线城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建议应取消加分制。因为他们所享受的各种教育资源是相同的,语言也是相同的,获得的教育成本和教育手段也是相同的,故没有必要再单独照顾。
第二,对长期生活在二线以下城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应逐步缩小加分比例。因为这些城市的教育资源比一线城市不足,但比边疆城市的教育资源好了许多。
第三,对生活在边疆、山区、牧区、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如果从小学开始就一直上双语学校,在高考加分时应突出民族因素而不是地域因素。因为少数民族考生从小在使用本民族语言的同时,还要学会使用汉语,这对他们来讲,需要付出多一倍甚至一倍还多的时间和精力,如果不对他们加更多的分,是很不公平的。
第四,对生活在边疆、山区、牧区、边远地区的各民族包括汉族考生,如果从小学开始就一直上汉语学校,在高考加分时应突出地域因素而不是民族因素。因为在某些少数民族高度聚居的地方,汉族反而成了“少数民族”,所以汉族考生也应该加分。
总之,对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需要因时因地而异,决不可“一刀切”。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进步,对这项政策的实施也需要体现出与时俱进的精神,进行不断地修订、补充和完善。
需要指出的是,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高考加分,表面看是“民族不平等”的表现,有人甚至将其称为“反向歧视”。殊不知,世界上任何事情都不可能有“绝对的平等”。无论是“人人平等”、“男女平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是人们追求的愿望和试图达到的目标,从其现实性来讲,“不平等”的现象到处存在。“民族平等”也如此。尽管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无法实现“民族平等”,但并不是说我们永远实现不了。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高考加分就是试图通过“不平等”去实行“平等”的一种手段和途径。
无独有偶,笔者在印度尼赫鲁大学留学时,就听说尼大每年都有一定的名额留给表列种姓或部落民。据说美国也采取类似做法。和我国的优惠照顾政策相比,颇有异曲同工之妙。▲(作者是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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