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子庆
一直饱受社会诟病的“养老金双轨制”有望在深圳市破冰。通过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公布的《深圳市2012年改革计划》显示,今年深圳将力推22个改革项目,其中包括研究探索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建立既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统一,又体现公务员职业特点的养老保障制度。(7月6日《深圳特区报》)
长期以来,公务员不用缴养老保险退休后却能拿到相对丰厚的养老金,基于这种被公众普遍诟病的现实,深圳市让公务员也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这种破冰之举,不仅对充实国家养老保险基金有着积极作用,其在维护社会公平平等上,也体现出重要价值,着实值得期待。当然,还得提醒的是,公务员缴纳养老保险,仅仅是破除中国养老金双轨制的第一步,要真正实现民众所期待的养老金“单轨制”,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应当注意到,此次深圳市让缴纳养老保险的公务员,并不是所有公务员,而是仅指“聘用制公务员”。事实上,目前深圳市聘用制公务员仅有1800余名,即便这部分公务员全部参加缴纳养老保险,于庞大的非聘任制公务员队伍面前,其所能起到的作用恐怕已是相当微渺。
更何况,往深里讲,聘任制公务员本来就应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要知道,所谓聘任制公务员,是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按合同的方式聘用而产生,合同期一般1-5年,说白了,聘任制公务员就是合同工,其职业就是为“国家公司”打工,这种企业化模式之下,聘任制公务员也当与广大国企或私企员工一样,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特别是,深圳在此次试点中仅仅提及公务员要缴纳养老保险之事,而未提及养老金领取中的双轨制,而事实上,养老金双轨制为民众所诟病的关键正在结果的不公平上。长期以来,我国的养老制度在设计和执行上形成了多轨制,造成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员、企业员工和社会个体劳动者之间的严重不平等——公务员不交养老金,退休后却能领到工资替代率达80%左右的养老金,公务员群体比事业单位的额度还稍高一些,而企业员工的退休金替代率只有45%左右。如果这一局面不改变,即便深圳的聘用制公务员都缴纳养老保险,但其未来的退休金依然高出企业员工。说白了,深圳市在试图改变养老金双轨制的试点过程中,顶多不过做到了部分人的起点公平,至于结果上的“双轨制”,仍然有待破冰。
总而言之,深圳试点让聘用制公务员缴纳养老保险仅仅是破除养老金双轨制的第一步,这一步虽然较小,但也不失为统率性、关键性和突破性的一步。当然,若要真正破除养老金双轨制,还得让所有公务员都一视同仁地缴纳养老保险,更得切实从“结果”上体现社会保障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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