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扬
因妻子身患尿毒症却无钱治疗,被逼无奈的廖丹私刻医院公章、伪造医院收费单据为妻子治病。4年间,他共骗取医院的医疗费17.2万余元。今年2月,廖丹被警方控制。(7月12日《新京报》)
我首先要说,廖丹虽然涉嫌犯罪,但是,他也是一个对病妻不离不弃的好丈夫。当廖丹因医药费陷入窘境时,身边曾有人劝他:“差不多就行了,这病没救。”但廖丹即使知道妻子的病没救,还是穷尽一个卑微男人之所能,甚至不惜铤而走险。廖丹自己也患有糖尿病和肺结核,为了省钱给妻子治病,他从不去看医生。这样的男人犯罪,法律不原谅,公众会原谅,而且还有同情和敬重——敬重他对妻子的那份责任和担当、那份做人的道义和良心。
其次我想说,现行的医疗救助制度,需要站在公众面前接受“审判”,因为它涉嫌把一个善良守法的公民逼上犯罪的道路。如果一个穷人得了大病,自己无力负担医药费怎么办?现行医疗救助制度并没有对此作出妥善的安排。被舆论关注而获得救助的穷病人只是极少数,更多付不起医药费的穷病人,要么被医院扫地出门,要么干脆在家里等死。“我总不能掐死她”,短短几个字饱含着穷人的无奈、委屈、悲哀和怨愤,让人痛彻心扉,这不只是申辩,而更像是一句控诉!正如人们讲了无数遍的那个故事:1935年冬天,美国纽约市一名老太太因偷面包被告上法庭,她需要面包喂养3个快要饿死的孙子。法庭宣判后,时任纽约市长站了出来,帮助老太太支付10美元罚金,并要求在场的每个人都交50美分的罚金,理由是——为我们的冷漠付费,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
再次我要说,法律无外乎人情,法律之上还有人性。可以设想,假如廖丹不骗取医药费,他的妻子可能已经病死。这等于说,廖丹以涉嫌犯罪的方式挽救了一条人命。对此,检方、法庭该如何厘清其中的善与恶?依法律,廖丹理当受到惩处;依人情,如果他被判实刑,他的妻子、孩子谁来照顾?法院如何判决我们将拭目以待,而相关的制度性反思和改进应该从现在开始。
相关评论:
|
|